【金陵晚报报道】 记者昨从宝应县刑警大队获悉,“”一事有了新进展,宝应警方已经对此事立案侦查。
据了解,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获悉这件事情后,立即同宝应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并希望他们加紧办理此事。昨天下午,宝应县刑警大队的一位领导致电记者,介绍了此事的最新进展。他说,刑警大队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责令泾河派出所立案侦查。现在最新的情况是,俞丽美丈夫等人对她的殴打已经造成轻微伤,针对这点,派出所将会对俞丽美丈夫等人进行治安处罚。至于俞丽美丈夫等人在众人围观的情况下,在殴打俞丽美过程中将其上身衣服扯光,同时将其下身扯得只剩一条内裤这件事,派出所正在做旁证材料。
该工作人员同时指出,希望俞丽美到法院控诉其丈夫等人对她涉嫌侮辱的扯衣行为,到时警方将会为俞丽美提供相关证据。该工作人员说,一般涉及到侮辱罪的,是由受害人到法院进行刑事自诉。
就此事,记者再次采访了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徐律师告诉记者,在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不会公诉涉嫌侮辱罪的当事人,而由受害者自己到法院进行刑事自诉;但是如果事情影响十分恶劣,侮辱行为十分严重的,那么司法机关就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诉。在俞丽美被扯衣的事件中,可以看出他们村里大部分人目睹了俞丽美被侮辱的过程,同时村民迅速将此消息传向各地,影响非常恶劣,公安机关应该对当事人进行主动审查。记者 王海峰 眭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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