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新的时期,怎样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根据省委相关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近日,市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党章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通过认真实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逐步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党的工作覆盖、党的凝聚力覆盖”的“三覆盖”工作目标,要做到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有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做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都有党的组织和党员,都有党的活动和党的工作开展,都有党的凝聚力的体现。
实施意见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组织成员可采用“双推双驯的方式产生,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其组织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实现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规范管理。
实施意见还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基本职能作了规定,要求非公有企业党组织要着力发挥政治引导功能、吸引力凝聚功能和推动前进功能,做好推动企业健康发展、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遵章守法、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推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努力维护各方权益等六项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上发挥参谋作用,在党员和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带领党员、员工和业主一起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伍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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