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5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5日在此间表示,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将加强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
王显政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所有中央企业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必须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责,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置于政府的有效监管之中。
王显政说,中央企业安全监管职责已经明确,各方关系已经理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工矿商贸中央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从综合监管的角度,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对煤炭系统的中央企业实施安全监察;其他各相关部门及电监会,负责相关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是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角度,对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
按照“分级属地”、三级管理的要求,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国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中央企业在各地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由省区、地市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由于中央企业生产集中度高,设备功率大,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面宽,且相当一部分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基础性领域,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巨大。2001年以来在国内外影响严重的3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全部发生在大型、特大型企业,其中两起发生在中央企业。其中,中石油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就是一起因基础工作薄弱、现场管理滑坡、严重违章操作等导致的责任事故。(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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