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芦芽山上,森林跨涧越岭,绵延不绝。省鸟褐马鸡、世界濒危物种黑鹳、金钱豹、雪豹、梅花鹿、金雕、原麝等国家一、二级珍稀野生动物在密林荒野间纵跃闪现。和芦芽山相依相伴的荷叶坪和黄草梁高山草甸,广袤碧顷。盛夏时节,五颜六色的花卉,将草甸编织得如同提花地毯一般……美丽的景观不禁令人驻足惊叹。然而,一条人造的公路打破了自然的浑然天成,一间悬挂着“收费站”牌子的房屋破坏了景色,也坏了游人的兴致。
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保护区的核心区不能搞旅游开发,不得随意开发建设,保护区内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经过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同意。然而,就在保护区管理人员的眼皮子底下,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区政府修建的旅游步道进入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五寨县旅游管理部门也随意在保护区核心区内建起了收费站!
两起案件让国家林业局为之震惊!7月27日,国家林业局林地清理整顿检查组一行专程前来调查。8月4日,记者从省林业厅对这两起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
2000年8月,宁武县芦芽山风景区政府在黄草梁(又称马仑草原)至石佛寺修建旅游步道,全长1629米,宽1.5米,以满足当地群众夏季游伏的传统习俗。这条步道穿越林地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占用了林地2445.5平方米。该风景区政府始终没有办理占地手续。这条步道的修建,可使大量游客穿越保护区,直达芦芽山顶峰,不仅干扰了保护区正常的管理秩序,侵犯了保护区的合法权益,最为严重的是,增加了林区森林火灾隐患。
2000年6月,五寨县旅游管理部门未经保护区同意,也未办理任何征占用林地手续,在自然保护区的大龙安阳坡林地内动工修建荷叶坪收费站,开发荷叶坪亚高山草甸的森林旅游,违法占用了林地248平方米。
2004年7月27日,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及省林业厅有关领导听取了两县人民政府和管涔林局的汇报。
国家林业局有关领导认为,发生在宁武、五寨两县的案子,都涉及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是侵占林地的问题,应该是非法开发建设的问题。
就宁武县在保护区修建旅游步道的问题,国家林业局张建民总工说,这条路是否穿越核心区,林业主管部门有责任查清楚。正常的旅游开发修路占用林地不是不可以,最主要的是要办理相关手续。
周洪副厅长认为,“黄草梁上修建的旅游步道,不利于林区资源的保护。”在这件事情上,管涔林局和宁武县政府都有责任。未办手续在林地内又在保护区核心区修建收费站,这是绝对违法的,从现场看,目前,这块亚高山草甸已形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针对五寨县旅游管理部门修建收费站的问题,张建民总工表示,荷叶坪的旅游开发问题,不单是个占地问题,还涉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问题。“国家级保护区不容出现任何问题,问题要尽量处理在初期,不要等问题大了以后再处理。上述问题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长期积累形成的。”
对于两案最后的处理结果,本报会做进一步报道。本报记者王晓娟网络编辑:郭剑(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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