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近日从清远市纪委获悉,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立足于“抓早、抓好、抓实”。上半年查办了一批案件,共处分90人,其中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3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60万余元。
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88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647件,申诉类33件,批评与建议类17件,其他类189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共14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7%。其中,涉及党员126件,监察对象72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件,乡科级干部38件,一般干部49件,其他人员49件。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9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1人,其他人员27人;给予党纪处分78人,政纪处分35人,其中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3人。
据了解,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特点:一是办案数据呈上升趋势,新立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幅度较大;二是查办的经济类案件比例较大,尤其是贪污类案件共有28件,占了新立案数的20%;三是查办的失职类案件在单个案件中属最多,共有23件,占新立案数的16%。(编辑: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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