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铁道部总调度长常国治日前在全路突击抢运电煤交班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凡造成旅客列车晚点的单位,将严格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认定事故,追究单位责任。
“铁老大”能够拿出“老大”的魄力,拿自己“开刀”,实属难能可贵。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列车晚点利益受损的主要是乘客,“铁老大”通过内部问责诚然能够提高运输效率,但乘客却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应有的补偿。笔者以为,对列车晚点进行内部问责,倒不如通过对乘客的合理补偿来实现有效的监督。
导致列车晚点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诸如大雨袭击、突发事故等客观因素。在此情况下,受自然力影响导致列车晚点,责任并不应该完全归结于铁路沿线各部门。另一种就是因线路、机车、车辆、信号、接触网等设备故障导致列车晚点。这属于技术问题,显然属于铁路部门的失职,对此,铁路部门就应该给乘客一个交代。拿自身开刀固然不错,能够显示出“铁老大”的诚意,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使各级铁路的责任意识增强,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列车司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为重要的是,乘客的损失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相应的补偿,而这,恰恰是乘客最为关注的。笔者以为,“铁老大”不妨学学民航部门,适当地补偿乘客的损失,发挥群众作用来监督铁路部门的行为。一方面,乘客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有利于改变铁老大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另一方面,对于铁路部门而言,单纯的问责还不足以威慑,但直接的经济利益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方式的改变,提高铁路系统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如此,乘客和铁路部门就形成了有效的互动,既能提高列车的运输效率,又能将乘客的损失降到最低,可谓是一举两得。但是,要让“铁老大”来补偿因列车晚点给乘客造成的损失,确实需要有足够的勇气。笔者以为,既然是“老大”,就应该有“老大”的胆识和涵养,把乘客的利益放到第一位,敢于拿自身“开刀”,进而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输效率,毕竟,乘客有权利享有与票价等值的服务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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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列车晚点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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