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胡宁军
本报讯今年年内一项与全区广大劳动者息息相关的法规———《广西职工最低工资办法》(下简称新《办法》)将会作较大的修改,而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望全面上调。记者日前从广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最近举行的一次新闻通报会上确认了这一消息。
《新办法》年内公布实施
据广西统计部门统计显示,广西经济近年来展现出连续快速发展的势头,今年上半年全区GDP增长12.8%,增幅为1995年以来同期最高。经济在不断发展,那作为广大劳动者基本保障之一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也应该水涨船高呢?答案是肯定的。广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称,经济发展水平是确定最低工资水平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今年3月1日全国已经正式实施《最低工资规定》,按新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而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的时间是2001年9月,因此作出新的调整已势在必行。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广西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修订原《广西职工最低工资办法》,新修订的方案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预计年内新《办法》将会公布实施,而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将相应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面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将会作什么样的调整呢?广西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未具体透露调整金额及幅度,但表示,各类别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会全面上调。据称,此次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特意将新出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纳入了考虑范畴,因此部分类别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该负责人同时还表示,新《办法》所惠及的劳动者范围将更为广泛,像非经济组织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职工将首次被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
违反新《办法》加重处罚
该负责人同时还表示,新《办法》较以往相比,监察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例如,用人单位如果出现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行为,按原规定要求,应在补发所欠工资后,从第6日起,每日向劳动者按欠付额的1%支付赔偿金,而新的规定将会加重处罚,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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