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我遇到一件烦恼事。今年4月,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家“工业博览公司”招聘财务人员的广告,便依据广告要求,将自己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复印件寄给这家公司,此后连续两月没有任何消息。到了6月,我突然收到公安局一纸通知,告知我的身份证被人伪造了,而伪造者正是“工业博览公司”的法人代表。据说他持假身份证到两家银行申请了“贷记卡”,恶意透支消费总计达1.7万余元。
如今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缉捕归案。在公安局,我据实做了笔录,也得知在这起案件中,被盗用身份证的还有好多人,大多和我一样是投递个人资料的应聘者,涉案金额高达十几万元。
上海正在搞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有人告诉我,我被恶意透支的这笔钱款,如果犯罪嫌疑人无能力偿还,我和其他受害者就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由于信用记录不佳,今后就不可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等。我想问,我的信用和诚信如何才能不受损?刘剑
【记者答复】
就读者的疑虑,记者与本市从事征信业务的专门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据了解,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和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为主干的上海征信体系,在金融机构对个人信贷的决策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1年,月查询量为1万多次,到目前已“蹿升”到9万次,有效地避免了贷款风险,大幅降低了坏账率。
遇到刘剑读者这类个人信用意外“遭窃”的情况,又该如何办呢?据介绍,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现已推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业务,已拥有信用记录的本市市民凭身份证可查询到自己的信用报告。现全市共有4处个人信用查询报告网点,详细地址可以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62077206询问。
查询后,如果被征信个人认为征信机构披露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相关或者已经过时,按《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异议信息经核实确有必要更正的,征信机构应当及时更正,并告知被征信个人。
本报记者方钟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