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7日电(记者刘宏鹏)乌鲁木齐一些农民工近日向新华社新闻热线反映:乌鲁木齐市建委一名工作人员参与、纵容其家属所经营的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记者连日调查了解到,被投诉的这家公司确实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乌鲁木齐市建委这名工作人员与这家公司关系密切。截至目前,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和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的执行庭,包括农民工讨要工钱的判决在内,至少有10份针对这家公司的胜诉判决,但都成了“法律白条”。
经记者调查,乌鲁木齐市建委建筑市场管理站工作人员王琪,1997年在乌鲁木齐水电建筑机械厂工作时,和其余3人合伙注册了乌鲁木齐市剑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剑锋公司),法人代表为其妻弟孙爱民。2000年5月王琪调入乌鲁木齐市建委工作后,将自己在剑锋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妻子孙爱玲。
与此同时,剑锋公司的另两名股东也将股份转让给一个名叫刘汉的人。然而当记者找到刘汉时,他断然否认自己是剑锋公司的股东,并表示将追究剑锋公司几名股东盗用自己名义经营公司的责任。
王琪承认刘汉和剑锋公司没有关系,但个中原由他不清楚。因此,剑锋公司的股东实际上只有孙爱民(法人代表、王琪妻弟)、孙爱玲(王琪妻子)二人。据农民工反映,在工地上代表公司说话的一直就是公司股东兼会计孙爱玲。
由于王琪和剑锋公司关系特殊,加之剑锋公司在承接乌鲁木齐市广汇汇珅园工程期间,王琪曾多次以管理人员身份出现在工地,农民工们据此认定剑锋公司实质上是王琪家所开。事实上,从2000年5月起已是乌鲁木齐市建委工作人员的王琪,2001年3月5日仍然代表剑锋公司在广汇汇珅园一号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上签字。
剑锋公司承接的乌鲁木齐广汇汇珅园工程2001年3月完工后,拖欠了10多个农民工班组的工资,涉及农民工近百人。被欠薪的农民工多次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乌鲁木齐市建委投诉,没有结果。部分农民工随后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和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获胜。然而1年多过去了,拿到终审胜诉判决的农民工依然没有拿到工资。
在接受采访时王琪认为:“建委对它(剑锋公司)没有办法,因为它已经不在建筑行业干了。”“剑锋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我没有关系,都是我老婆他们的事情。”
而投诉的农民工说,建委是清理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最有力的部门,王琪身为清欠部门的工作人员,却参与、纵容欠薪,实在有损建委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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