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笔者昨(5)日获悉,梓潼县法院对一起特大盗牛团伙的6名成员作出了一审宣判,主犯张育木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万元,田行算、梁学金、黄镇明、白友林、刘国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5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1月下旬,梓潼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半年的侦查,掌握了张育木等人疯狂盗窃耕牛的线索。1月31日上午,张育木、田行算、刘国先3人在梓潼县城南门菜市场销赃拿钱时,被刑警抓获。随后,另3人被刑警在各自家中一一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1年以来,这6人单独或交叉结伙,先后窜至梓潼县文昌、关义、马鸣以及邻近的剑阁县马灯等乡镇35个村,采取拆墙挖洞,爬墙入院,撬门等手段,盗窃作案50多次,盗窃耕牛41头,羊20只,彩电、VCD等,总价值84800元。
2002年冬的一天深夜,黄镇明等3人窜至马灯乡一农民家偷牛,被发现后,黄镇明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将耕牛盗走。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张育木等2人窜至石牛镇,在盗走一村民家耕牛一头之后,又用梯子爬入其邻居家,铰开门锁,再次盗走耕牛一头。
梓潼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育木等6人好逸恶劳,大肆盗窃农民的生产资料,严重破坏了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6名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黄志富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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