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片”施毒 学习尖子失足16岁少年强奸“妹妹”被判3年心理学家提醒家长做好青春期教育
他学习成绩优秀、被老师视为重点大学的苗子!
然而年仅16岁的他却犯了强奸罪!
家长、老师、同学震惊了!好学生做出出轨事
普兰店市某中学的学生李强今年16岁,学习成绩优秀,老师和同学们都把他看成重点大学的苗子。
李强的父母和被害人小红(10岁)的父母相处甚好,李母平时只要做点好吃的,就让李强叫小红来一起吃。李强对小红也处处谦让,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写作业,就像亲兄妹一样。然而去年10月的一天,小红母亲突然发现小红精神异常,不愿说话而且总是闪烁其辞,经过再三追问,小红说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哥哥”李强竟然对她做出了不轨的行为……小红的父母震惊的同时又倍感伤心、气愤,到附近派出所报了案。模仿“黄片”惹的祸
去年7月,正是暑假期间,平时对李强看管甚严的父母,见儿子期末考试成绩不错,就允许他暑假期间“自由”一个月。平时总是埋头学习,现在突然得到了父母“特赦”的李强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他想尝试一下平时没有时间尝试的好玩的东西,结果认识了比他大两岁的“小混混”小明。一天,小明神秘地把李强拉到家里,拿出一盘黄色录像带放给李强看。从那以后,李强的脑子里不断浮现出那些画面,总想找个机会效仿一下。
终于有一天李强自己在家,天真活泼的小红蹦蹦跳跳地跑来他家玩……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04年7月,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昨日记者从普兰店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李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案审结,但留下了一串惊叹。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自从李强出事后,把今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的父母,还有爱孙子胜过爱自己的爷爷奶奶都不堪打击一病不起,李强的老师和同学都不敢相信平日里在学校学习成绩优秀、团结同学、遵守校规的好学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他们在替李强惋惜的同时,不禁责怪起那个让李强看黄色录像的“小混混”。
而李强也处于深深自责之中,面对警察、面对法官,李强始终在流泪:“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老师、对不起叔叔、阿姨(小红的父母)、对不起‘妹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主任记者 赵桂华 通讯员 春日心理学家:提醒家长“看好”孩子
沈阳同仁心理学研究咨询中心心理学家张峻铭分析了李强的犯罪心理:16岁至18岁的年龄正处于青春期发育高峰期阶段,生理和心理结构发生剧烈变化,而作为生理变化高峰期外在的反映,就是对自身和异性的生理结构产生巨大好奇,“好奇心”往往会促使他们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
张峻铭提醒中学生家长们,当孩子到了青春期,家长应该适当地向孩子渗透有关生理现象,揭开蒙在生理表层的神秘面纱,这样孩子的好奇心就会减弱,安全度过青春期。此外眼下学生正处于暑假期,提醒广大家长不能让孩子完全像脱缰的野马,没人管,孩子自控能力差,难免犯错误,到时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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