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一则题为《死婴埋在哪父母不知道》的新闻,暴露出了医院管理中的一个漏洞———在医院,夭折的新生儿如何处理,父母们竟然没有知情权,父母要求见死去孩子最后一面的要求,竟然不能得到体恤。
从伦理学角度看,以上现象其实已经超出了医院管理的界限,它实质反映出,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对于生命的态度问题———对于一个已经逝去的生命,医院的态度应该是怎样的。
其实,不仅是夭折新生儿处理问题,目前,医疗行业中存在的许多现象都表明了医院的“生命后关怀”常常缺位,医院的精力总是放在如何为活着的人提供服务,对于死去的生命,常常处理非常草率。记得在5月9日,一位读者在给本报的来信中就提到,他从一幅新闻图片中发现了这样一个细节———巴基斯坦汽车爆炸事件中遇难同胞灵柩运至天津一家医院殡仪馆时,同胞灵柩上面虽然盖着一面国旗,但摆放灵柩的,却是一个破烂残旧的木台子。
此外,媒体曾多次报道,一些医院利用太平间做死人生意,向死者家属收取“看尸费”、“消毒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向家属高价兜售丧葬用品。一些医疗单位把无用的人体标本如头颅、四肢等随意扔到野外,在当地引起社会恐慌。
所有这些都表明,一些医疗部门的价值观出了问题,一些医院越来越成为一个冷冰冰的技术机构,正在失去了它本应有的温暖和关怀……
一个人虽然死了,但他毕竟是我们的同类,让他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让他悲伤欲绝的家属感受到爱与温暖,这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而医院作为一个专业的生命关怀机构,应当首先承担起这个责任,为全社会做好表率。担起责任并不是多么复杂和艰难的事,只要在一些细节上多一些周全的考虑,多一些人性的思考,我们完全可以做到,让死者走得体面,让生者得到慰藉。
比如,对于那些不幸夭折的新生儿,医院完全可以设计一个告别仪式,满足那些想见孩子最后一面的父母们,对于孩子的安葬问题,医院也应该征求父母的意见。对那些不想自己处理孩子遗体的父母,医院可以代劳,对于那些想自行安葬孩子的父母,医院也不应阻挠,应该为父母提一些遗体处理的建议或帮助。医院太平间应该设计得肃穆些,安放遗体的用具不说豪华吧,但也不能过于破旧。太平间里不应该搞一些铜臭味十足的商业行为,不该在死者家属还陷入悲痛时,去赚那些不人道的钱。
当然,关怀逝去的生命的内容还不仅是以上这些,在医院的管理行为中,有许多的细节设计是可以反复斟酌的。只要医院在处理遗体遗骸时能树立了这样一个理念———死者的遗体不是可以随意摆放、可以赚取利润的“物品”,他是一个“人”,是我们的同类,我们应该用爱,用珍惜和怀念的心情对待他们。那么,生命将会泊于安宁,逝者的离去将如秋叶之静美,这样的“风景”足以让每一个生者欣慰和感动。
本报评论员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