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检察机关把重点工程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朱建军崔宏智吴学婵
本报讯(通讯员朱建军崔宏智记者吴学婵)本市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把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部署,联手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两年,本市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海河开发、地铁一号线、城市快速路、京津高速公路、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天钢东移等一大批重点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中。为确保每项重点工程都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市检察机关决定对城市建设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并作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由市院统一组织实施。2003年6月市检察机关会同市委规划建设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海河综合开发和城市环境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到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3月市检察院与市委规划建设工委在规划建设系统开展了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主题的专项预防活动,选择备受全市关注的12个重点工程项目,由市检察院和规划建设工委统一组织、统一立项、统一动员、统一督促,检察一、二分院及有关区检察院按照管辖分头进行专项预防。其他重点工程项目,按地域划分,由部分区县检察院负责。此外,市检察院还开展了向部分重点工程派驻预防职务犯罪联络组的试点工作。
此次大规模开展重点工程预防工作在本市尚属首次。为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继续认真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紧紧依靠工程主管单位党委,结合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到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尽职不代替。并对重大工程预防的目的、原则、应具备的条件、工作程序和任务以及预防工作的评估,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此次专项预防工作紧紧抓住工程的立项、设计、招投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开展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服务、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工程建设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认真办理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犯罪线索和施工单位干部职工的举报,对构成职务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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