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领导熟,有事说话”本报讯(王相梁强国忠记者万佳)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的下岗工人,以认识某领导为名,帮别人买房、办工作、做买卖,诈骗他人钱财,累计诈骗100余万元。日前,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周某批捕。
42岁的周某从小就能言善辩,1989年下岗自己做买卖。1993年至1998年,经朋友介绍,周某在大平湖度假村当副经理。1999年,周某被该度假村解雇。
2002年5月,周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做生意的王某夫妇,王某听朋友说周某办事很有能力,在与其接触过程中周某自称是省政协委员,经常往返于京哈,又表现出与省内很多领导熟识的样子。
王某、焦某与周某在吃饭时,周自称与省内某领导和市建委领导非常熟,能在开发区买到低价住宅。焦某求其帮助购买一套住宅,周某欣然答应。几天后,周某乘某售楼中心展示房产之机,带焦某、王某看了所谓的“低价房”。焦某看中一套使用面积140平方米的住宅,周某告诉焦某,此套房子对外售价60万元,如果托关系找人,加上好处费也就41万元。焦某将41万元现金交给周某,后王某也让周某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住房。
2002年5月,王某自己的孩子和朋友的2个孩子要上大学,但怕分数不够,王某又找到了周某。周某自称认识省公安厅领导,包给朋友的孩子办上警校、包分配,并向2名学生分别索要4万元的好处费。王提出自己的女儿要上北京政法大学,周某满口答应。加上购买的住房,王先后给周27万元现金。
2002年11月,周找到朋友尤某,对其讲自己现与某省领导的妹妹做石油和土地生意,可赚大钱,并称与省领导共同做生意不会赔钱。但目前急需现金,遂向尤某借款27万元,承诺借款三个月,月息20%。
据统计,周某累计骗取100余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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