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之际,有关部门日前在连云港召开了一次全省城市市政公用改革工作座谈会。从会上汇集的信息可以看出,全省这一改革进展很顺利、成效也很明显,但改革中一些地方的偏差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担忧。省建设厅副厅长王翔甚至用了“三个不能”来提醒有些地方及时“纠偏”:市政公用企业改革不能简单地“推出去甚至一卖了之”,不能等同于一般性工业企业改革,不能将市场化肤浅地理解为“政府退出”。
江苏是国内较早全面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省份,到目前为止改革已出现喜人的局面:各地初步形成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资格局,去年全省共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0亿元,其中政府安排资金只有大约100亿元;城市供水、燃气、垃圾污水处理等行业基本打破了国有独资经营格局,呈现出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开放型经营市场,城市公交、市政施工养护等行业逐步打破了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全省供水、燃气和公交三大公用行业的国有企业分别已有20%%、80%%和50%%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政府监管机制正逐步调整完善;价格改革有了进一步突破。
但与此同时,有的地方、有的行业和单位也出现了盲目改革的现象。王翔分析说,部分城市的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将改革改制简单地看成是“推出去甚至是一卖了之”,将市场化肤浅地理解为就是“政府退出、不参与、不干预、不管理”,将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等同于一般性工业企业改革,从而出现了急于求成、为改而改,有些行业、单位出现了随意改、盲目改的现象。少数地方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基础作用等市政公用行业的特殊性要求,导致改革工作不够规范,如一些地方的自来水、煤气行业在实行中外合资、资产拍卖或转让时,对中外合资比例把握不当,有的已经将包括管网在内的总国有资产的70%%、80%%进行转让,可能造成与国家规定管网必须中方控股的政策相抵触;个别地方在转让水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时,没有公开招投标,没有遵循风险共担原则,出现了经营权转让年限过长(有的高达50年,有的甚至是产权永久性转让)、承诺过高的固定回报率等等,有的县(市)污水处理厂用BOT方式急于引进,既承诺高水价,又承诺高水量,造成了工作被动,有的甚至出现了反复。另外,大部分城市的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改制后没有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有的地方将自来水、煤气公司实行中外合资后,没有严格的政府监管措施,对水质、气质和压力、维修服务等方面没有考核机制,出现问题后缺少调整手段,等等。
供水、燃气、公交、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大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具有提供公共产品和公众服务的特性,其产品和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影响公共安全。因此,王翔说,推进改革不能简单地依靠放开市场或将企业资产出售来解决发展和管理的问题,而是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在确保供给和服务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政府只有通过特许经营制度,对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进入程序、产品与服务的定价和质量要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经营市场,才能保障社会供给、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他提醒各地,凡属特许经营范围内的新增市政公用建设项目或现有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权和股权的出让,都要采取招标、竞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都要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对已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和在建项目,也要补签特许经营协议。各地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与经营企业谈判时,不能片面追求吸引资金,不能给投资者承诺固定回报。在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时,必须先制定实施方案,并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协议履行情况、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定期进行检查,严格监管。顾新东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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