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租车司机“罢运”以及随后的银川市政府被迫宣布暂缓执行的两个“新规定”(见8月7日《经济观察报》),给笔者的感觉是,近年来让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乐此不疲的“经营城市”理念在实践中遭遇了严重挫折,说是当头棒喝也不为过。
那么,究竟什么是经营城市呢?通俗地说,就是要把城市当企业来经营,政府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银川市政府看来就是这么理解的,如果它的两个“新规定”能够执行,单是重新拍卖4800多个牌照,就是数亿元的收入,经济效益真是大大的好!
但是经营城市的理念忽略了政府和企业的一个最主要的区别,那就是经济效益是企业的生命线,但政府却只能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如果城市的管理者把“经营”奉为圭臬,那在本质上就等于放弃了自己代表最大多数市民利益的社会责任,而把自己降格为一个自私的、与民争利的企业。
把城市当做企业来经营,虽然有可能使政府在短时间内聚敛大量的财富,造成表面的繁荣,但这种繁荣却是建立在贫富差距扩大的基础之上的———按照银川市的“新规定”,只有“富有”的车主才能继续经营出租车,而大部分的出租车司机将难逃破产的厄运———如果这种“经营理念”被广泛地推广,可以想见也必然会产生同样的后果,即将大部分市民从经济运行过程中剥离和排斥出来。
其实,从中国城市当前面临的形势来看,政府最主要的社会责任应该是遏止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把充分就业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核心。从经济学的角度上来看,只有人的经济活动有效增加了,人作为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双重作用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社会财富才能够迅速得到积累,持久繁荣才会有着坚实和稳定的基础。
假如银川市政府及其他城市的管理者能够以此为契机,重新反思和确定自己的职能定位,变坏事为好事,则“银川事件”就算是有了一个最好的结局!(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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