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永和、实习生熊星星、万方报道:滥采地下水,会有什么后果,应该怎样管理?连日,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在省地矿局,湖北省地质调查院常务副院长、教授级高工张肇淦,以及教授级高工贾淑霞,指着湖北省地质图对记者说:老河口一带呈黄色,系第四系地层,比较松散,含水层为沙层。这样的地方过量开采地下水,可能出现“地面不均匀下沉”等地质灾害。比如,上海就因为开采地下水,出现过高架桥坍塌和高层宾馆严重倾斜等问题。
贾淑霞还介绍说,武汉每到防汛期,对哪怕是离干堤较远的井,也要先行封闭,防止“地表水”高于“地下水”产生压差,而使地面出现“管涌”。
两位专家提醒,滥采地下水后果严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佘希臣处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本报披露老河口部分单位和个人违规开采地下水,对各级水利部门是有益的提醒,对水利部门的工作是有效的推进。
佘希臣说,去年初,省水利厅就专门到老河口调查过地下水开采问题,并提出了依法严格加强地下水开采和管理的意见。当地确有少数企业和个人,不经批准私自开采地下水,且出现一些隐患。
他告诉记者,该厅正委托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对包括老河口在内的地区开采地下水,进行更全面的地质评价。去年,水利部出台了《地下水超采评价导则》。他们将据此划定各地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
谈及地下水管理体制,佘希臣认为,由于管理体制不顺,过去地下水分部门管,难度很大。你管我也管,结果大家都不管,或是都没管好。作为水利部门,对“禁采区”内的动力井,该关的关,该取缔的取缔;对“限采区”,则实行限时限量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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