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所中学两位同班同学,在做实验时,朱同学没有按规程操作,用酒精灯对点火,酒精溢出,使一旁的陈同学脸部、颈部烧伤。老师中途离开了实验室,事发时没在现场。事后,陈同学将学校和朱同学告上法庭。那么,谁该对此负责?
施家花园社区上周请来“三长”———法院庭长、医院院长和派出所警长,为社区50名未成年人讲课,以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
下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伟英讲了前面这个真实的案例,让大家判断。50位小朋友你一言我一句,各有各的看法。法庭判决结果是:被告某中学,应对学生在校期间安全负责,老师中途离开课堂,说明学校管理存在过错,应负主要责任;朱同学实验中违反操作规程,承担过错责任,由于其未成年,属限制行为能力人,由法定监护人承担责任。朱庭长说,讲案例是想告诉大家,每个人做每件事都要认真仔细,尽量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但万一事故发生了,比如烫伤,该怎么办?朝晖人民医院副院长蒋天武于是讲述了救治方法:发生烫伤,首先用清水冲洗伤口,降低体表温度,冲洗时间要达15分钟至半个小时;如是化学品引起的烫伤,最好不要用肥皂水冲洗。发生意外伤害要拨打120,对邻居、旁人大声呼救也很重要。最后,朝晖派出所警长高国华给同学们讲了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确报警等知识。
(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