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运事件,引起区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经有关方面妥善处理,如今事态已经完全平息。但是,这一事件无疑会留给人们很多思考,比如,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出现的主要交通干道被围堵、甚至数十辆出租车被打砸的事,就很值得去认真反思。
公民采用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是,法律同时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冲击国家机关,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对以信访为名扰乱社会秩序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然而近年来,一些人反映问题、表达意见的时候,表现得不够理智,法治意识淡薄,采取聚众集体上访,干扰政府办事机关的正常工作,一些人笃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动辄围堵政府机关、堵塞交通。孰不知,这是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藐视法律的违法行为。
不能否认,一些人以非法的方式反映的问题、意见,其中许多都是合理合法的:有的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考虑不周,没有处理好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与部分群众眼前利益的关系,侵害了少数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的是我们制定的政策本身没有问题,但事先的解释、宣传工作不到位,一些人有误解,或者理解片面,心里有怨气。当然,也存在着有关部门在执行政策的时候,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好事办成坏事,引起群众反感,也不排除极少数基层干部官僚主义、高高在上、以权谋私,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甚至执法不公、欺压群众、鱼肉百姓……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为受害者在表达自己诉求的时候,可以任意妄为、践踏法律的理由。
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任何一个社会发展的起码前提。正常的社会秩序被破坏,牺牲的是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首先就得益于我们一直保持着一个安定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倍加珍惜稳定。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求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要尊重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事。
我们常说,人民政府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而且,对民情民意,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各级政府都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同时,公民表达自己意愿、维护自己权益的合法方式和渠道,也越来越多。比如,在银川市就有市长邮件、12345督办热线电话、信访督办等等。对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到信访部门申诉,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走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无论如何,即使是有天大的冤情,也不能走践踏法律的极端,因为这于自己、于他人、于整个社会,都没有好处。如果一个社会,公民以非法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成了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甚至重要方式;如果人们表达自己意愿的同时,引起了社会的震荡,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是社会的不幸,最终也会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不幸,会损害包括表达意愿者个人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冷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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