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斌峰)9个月前到山西寿阳县七里河砖场打工的何在利、赵玉才等十几名农民工,由于在家乡旬阳县金寨乡金家沟口村加入了工会小组,不仅权益有了保障,而且老板还主动将他们的月工资从425元加到了625元。赵玉才感慨道:“有‘家’和没‘家’就是不一样。”
如今,金寨乡像何在利、赵玉才这样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加入当地村工会组织,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这种在全省首创的做法日臻完善,为基层工会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金寨乡有18个村,富余劳动力3300人,外出务工农民1500余人,分布于豫、浙、苏、沪、冀、京、新等22个省、市(自治区),全乡外出农民工年劳务收入1800余万元。但在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外出农民工的流动、管理、教育及权益保护等方面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为此,金寨乡工会依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尝试在各村上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在外出农民工中发展会员,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筑绿色通道。
对这些工会会员,除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享有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外,在同等条件下,还可优先参加乡工会和劳动职介部门所推荐的企业招聘就业和岗位工种的选择,会员外出务工凭《会员证》与当地工会组织取得联系,参加当地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遇到困难或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凭证找当地工会组织给予协助解决,或报告乡工会及上一级工会组织予以出面协调解决。会员接受户籍地和务工地工会的双重领导,服从两地工会组织的教育管理,参加其学习培训。
这一举措激发了农民工加入工会的积极性。
9个多月来,全乡建立村工会委员会10个,建立村工会小组8个,农民工中有480人递交了申请。农民工成为工会会员后,立刻产生出意想不到的良好效应。金寨乡各村对外出农民工的调查和信息反馈的情况表明,持工会会员证者,有81%与当地工会取得了联系,参加了企业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劳务收入大幅度提高;劳动条件得到相应改善,劳保待遇也得到了落实;与“老板”、“工头”关系普遍融洽。编后:
目前,随着农民工队伍的日益壮大,维护其合法权益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建设小康社会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工会组织来说,这也正是眼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然而,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率至今仍处在一个极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比例。
虽然,造成农民工入会难的原因很多,但当前对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普遍重视不够、意识不到位是关键所在,许多基层工会组织普遍存在着不愿想事、不愿干事、不敢干事的思想惰性。
与大多数基层工会组织不同的是,旬阳县金寨乡工会组织以服务群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己任,开创性地建立村一级工会组织,在外出农民工中发展工会会员,这既是切合实际的创新之举,也是对党中央提出把广大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号召的积极践行。
金寨乡的经验告诉人们,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会工作不应总停留在城市、停留在企业,更应走向乡村、走向农民工,应该富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有所作为,在政府与群众间构筑起更多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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