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8月8日日记者自有关部门了解到,8月13日天津市将举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听证会,届时会议将对市教委提出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方案进行论证、质询。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听证会向社会征集若干名参加听证的普通市民,使普通百姓能参与到“一费制”收费办法方案的制定过程中。
据悉,本市今年秋季开学时,将和全国其他省市一起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本市“一费制”收费办法正在紧张制定中。8月13日上午,市物价局将公开举行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听证会,会议将对市教委提出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方案进行论证、质询,以保证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听证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60号)中的有关规定举行。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内容,合理安排及确定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及人数。听证会代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听证会代表可以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对制定价格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定价方案提出意见,查阅听证会笔录和听证纪要。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制定价格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维护听证秩序,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旁听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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