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近日出台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方案,将用于及时捕捉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重大情况“不迟报、不漏报”,打造市场价格方面的“平安浙江”。
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方案规定,因国内外异常因素引发市场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时,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启动监测预警机制,并迅速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这五种情况是:市场出现争购、抢购、脱销等供求异常情况;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5%或10天内持续上涨且累计涨幅超过10%;药品、燃料等重要商品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10%或一个月内持续上涨且累计涨幅超过20%;受流言传播等影响,市场购买相关商品频率明显增加;周边省市由于自然灾害、疫情等异常因素,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可能危及本地。
预警制度根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不同状况,将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和特大三个警情等级:一般警情指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在某一省辖市区域内发生,由省辖市为主可以处置的紧急情况,或者周边省市由于各种国内外异常因素,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可能危及本地的情况;重大警情指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在省会城市、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辖市区域内发生,人们产生恐慌心理,需要由省、市共同协调处置的紧急情况;特大警情指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在浙江省大范围扩散,需要由省统一处置的紧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