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王泽华近日提交建议,要求把“热死人”列为安全事故,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同时,应立法放“热假”,并建立高温预警应急保障机制。
代表提议
建立预警机制防高温
王泽华表示,随着地球变暖,气候反常多变。当务之急,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高温预警应急保障机制”。即针对高温酷暑,政府主管部门应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对高温酷暑条件下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生活或其他社会活动进行有效的调节,当高温达到一定的警戒温度或预警信号达到某一临界等级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学校该停课的停课,停止一切户外作业。
在高温季节,一些企业没有采取任何降温防暑措施,一味让工人加班加点,漠视工人的健康和生命。王泽华建议,对这些不良业主进行严肃查处,要把“热死人”也列为安全责任事故,并连带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同时,广东地处北热带,有理由率先进行有关“热假”的地方性立法,参照国内例如重庆、长沙、南京、杭州等地“热假”临界温度的界定(≥40℃时不上课、不上班,≥39℃时上半日班),也可借鉴国外同类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热假”的具体条款。
记者回访
厂房仍然热似大蒸笼
今年6月底7月初,本报曾作过关于热浪杀死人的报道,并在当时走访了海珠区的一些工厂,发现不少厂房好似蒸笼,工人不堪闷热的恶劣环境,纷纷辞职不干。昨天,记者特意又去原地进行了一次回访,发现这种状况仍然未有改变。
在鹭江东约的街道上,挤挤挨挨地拥着数十家大小制衣厂。昨天下午,记者冒充一名服装批发商,随意走进了其中几家。在一家位于4楼的制衣厂里,记者一踏进厂房大门,立刻感觉到一股逼人的闷热。几十名男女工人正在机床上紧张地工作着,男工几乎全部清一色打着赤膊,汗水还是不住地往下流;女工们身上的衣服也大多被汗淋湿。
政府回复
需重新修订《防暑条例》
昨天,就人大代表提出的这一建议,记者走访了省安全生产部门,该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赞同。他同时表示,当前高温作业的情况确实比较受关注,该部门对此也非常重视,并已对相关企业提出要求,要求在酷暑炎夏注意防暑降温。
据了解,目前对高温作业管理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比较落后。目前唯一可以参照的一部法规是《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于1960年制定。44年过去了,《条例》已严重不适应当前的社会生产状况,很多标准需要重新修订。目前,国家卫生部等部门正在进行研究,将可能对《条例》进行修订。至于广东地方立法方面,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相关工作。但是,由于涉及相关的多个部门,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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