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楼盘主动减免管理费以作赔偿,也有房产商抱怨“代人受过”
本报今天消息 《民营经济报》报道:继两个星期前广州东山区法院作出首宗开发商因逾期办理房产证而赔偿100多万元的判决后,几天前,广州天河区法院又对一宗涉及49户业主的“逾期办证”案作出判决:地产商须赔偿业主违约金410多万元。
逾期办证就得赔偿,震动了广州房产界。
赔偿上限是买房金额
去年6月,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三种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三种期限是:合同里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购房时房屋已竣工的,自签合同之日起90天。开发商逾期办证,拖延多少天,就要向购房者支付多少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是买房的金额。
据悉,这个“解释”公布之初,广州一些身兼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的地产老板曾在不同场合疾呼,希望暂缓执行。据不完全统计,广州1998年前建造的楼盘,大约有1/3存在“逾期办证”问题,而1998年后新建的楼盘,也有许多“逾期办证”。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逾期办证的原因很多,既有个别地产商不重视的因素,也有职能部门办证效率不高的因素。
办证期限“宽容”有难度
据知情人士透露,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发后,广东法院系统曾专门召开研讨会。
一份会议纪要显示:法院系统有意见认为,广州楼市比较成熟,商品房开发速度较快,而房屋登记管理系统效率不高,开发商迟迟未能办到权属证明书,有部分是管理部门的原因,建议将限期为业主办证的时间延长到300天。
不过,这份会议纪要一直未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标准”。
房产巨头也“逾期办证”
广州多家代理房产案件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近日向记者表示,从今年6月底开始,委托专业律师状告地产商的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基本类型大约有几类:数量最多的是状告地产商“逾期办证”;其次是房屋“缺斤少两”、面积不符;再次是物业公司漠视业主权益等。
某中型律师所主任对记者说,最近半个月,他受理的地产商“逾期办证”案,如果业主全部获赔,金额可达1000多万元!当他代表业主与地产商交涉时,地产商的态度与以往截然不同,不但纷纷表示尽快办证,还主动提出减免以后若干年的物业管理费以作赔偿。有些资本雄厚的地产商甚至表示,只要不闹上法庭,业主当场可获适当赔偿。
而记者获得的律师委托书显示,存在逾期办证现象的地产商还不乏地产巨头,例如华×××村,新×厦等。(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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