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杜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含乳饮料产品抽样合格率不到八成。
质检总局近期对含乳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石家庄、济南、青岛、长沙、重庆、太原、西安、上海、哈尔滨、北京等10个城市40家企业的40种产品,合格2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5%。
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造成产品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蛋白质、脂肪是衡量含乳饮料营养成分的重要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含乳饮料中蛋白质、脂肪的含量应分别不低于0.7%和1%,而有的产品这两项指标的实际检测值均不足规定值的50%。
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霉菌和酵母菌等卫生指标有严格限定,抽查中发现有2种产品这两项指标高出标准约5至10倍。
还有部分产品检测出防腐剂苯甲酸。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防腐剂苯甲酸不得使用在含乳饮料或乳酸菌饮料类产品中。长期食用苯甲酸含量高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人体肠道中微生物的失衡。
个别企业的产品标签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产品名称没有反映出产品的真实属性。如有的企业产品名称只写“酸牛奶”,而其真实名称应为“酸牛奶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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