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悦、实习生岳改玲报道:因怕有的乘客“买短票坐长线”,部分巴士公司制定长线公共汽车收费标准时,是以默认乘客从上车起一直乘坐到终点站为前提的,这么一来市民搭乘相同距离的车程可能要花费比短线公交车多一倍的车费(本版7月31日曾作报道),对此有市民来电表示质疑:公共交通是否应该更多地考虑乘客的利益?
广州读者王小姐经常搭乘210路长线公交车,每次只坐三个站,投币2元。直到看到本报报道,她才知道如按规定车费实为5元。“如果不是司机变通调低价钱,这么贵的车实在搭不起。”读者翁先生则试过在上下班高峰期实在挤不上其它公交车,最后只好花4元搭了回“贵价车”。
一边是1元车塞成沙丁鱼罐头,一边是5元车少人问津,背后却是公交公司和乘客各自的利益问题无法平衡。对此珍宝巴士有限公司的徐女士坦言:“目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司机全神贯注开车,不可能分心留意乘客在哪个站下车,现有的技术水平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的监控。如果有多条线路,还是建议乘客选择短线公交车。”溢通公司方面对此也只能说:“在实践过程中会逐步改进和补充。”
据了解,物价部门对公交车分段收费的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一条,“跨越收费路桥的乘客,每人次加收1元”,而其他的分段收费模式均由各公司依照自己的具体情况和竞争需要进行尝试,但前提是“必须低于或等于物价局的规定票价,必须让乘客受惠。”(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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