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日期:2004年8月9日
内容简介:河南省的新郑中医院因为一个病人拖欠医药费一万多元,竟然将他抬到马路上扬长而去,最终造成这名病人死亡。案件发生后,相关责任人神经科主任刘书君和医院院长全部归案。
2003年11月19日的清晨,河南省长葛市老城镇派出所接到一个电话,在当地圪垯庙村的一个丁字路口发现了一个危重病人,接到报案后,河南省长葛市老城镇派出所的副所长高志方带人赶到现场。
当时天还不太亮,下着小蒙蒙雨,一个男青年光脚躺在地上,上身穿着红夹克,里面没有别的衣裳,下身穿着牛仔裤。问他话,这个人能睁眼看看,但说不出来话。这时圪垯庙村的村主任恰巧路过,被高志方叫住。高志方问村主任是否认识这个人,村主任走过去看了看,摇摇头说不认识。
这个陌生人为什么躺在这里呢?高志方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长葛市创伤医院的救护车赶到现场,对这个人进行抢救。但是救护车刚开出去两分钟,病人就停止了呼吸。长葛市公安局的法医对病人进行体外观察,发现了这个人身上有几个伤口,右侧颞顶部有一个马蹄型的手术切口,手术疤痕已经愈合了,颈部有一个敷料覆盖着。打开这个敷料之后,看到颈部的气管曾经被切开,现在已经缝合,缝合线还没有拆除。
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曾经在医院接受过治疗,而且还受过重伤。那么这个人到底是怎么来到这儿,又为什么死在这里?长葛警方在一时找不到任何线索。2003年11月20日,长葛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案件对此进行立案侦查,并在长葛市周边几个市县的医院开始了查找病人的工作。警方一边对医院进行询问,一边在大街上张贴寻人启事。然而,经过20天的走访调查,长葛警方并没有得到任何线索。
一天上午,长葛市公安局刑侦三中队的队长贾卫国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称自己在新郑中医院见过这个病人,后来被新郑中医院抛弃。长葛市公安局再次派人到新郑中医院调查情况,他们先来到脑外科,医生说这个病人已经出院,病例已经交到了档案室,但是档案室的医生说他们没见过这份病例。
查不到病历,医院的线索断了,长葛市警方根据病人做过开颅手术的情况,觉得这个人极像出了车祸。于是长葛市公安局将目光集中在新郑市的交通事故上。在当地交通局事故科,他们发现了11月2日有一起交通事故,一个人被一辆车撞倒。肇事车逃逸之后,伤者被救护车送往新郑中医院。
长葛警方在重返新郑中医院调查时,在中医院的住院记录上查到一个无名氏的人。从2003年11月2日入院到2003年11月19日出院,共住了17天的时间。在新郑公安局的配合下,长葛警方见到了为无名氏做手术的外三科的主任刘书君和几名护士。在长葛警方的讯问笔录上,我们看到刘书君他们异口同声表示无名氏在11月18日下午,由其家属接走出院,
然而19号就在长葛市境内发现了一个做过开颅手术的人,这两个人会是一个人吗?
但由于刘书君断然否认抛弃病人,线索又一次中断。他们越是回避,说明这里面越有问题。就在案子将要陷入僵局的时候,一个叫武荟玲的护士在接受讯问时的回答,让案子重新出现了转机。武荟玲说,有一天他们将无名氏带上一辆车,当行驶到圪垯庙时,司机停下车,几个人将无名氏病人抬到一堆楼板旁边,然后又开车离开。
案件进展到这一步,长葛警方将新郑中医院列为重大嫌疑。然而由于异地调查取证困难,为了有利于案件的尽快侦破,在双方的协商下,两地警方办理了案件移交的手续,新郑警方开始介入此案展开调查。
2004年7月,郑州市公安局也为此成立了“11.18”专案组。警方决定继续从护士武荟玲身上寻找突破口。武荟玲交代,院房不让他们说实话,要求大家统一口径,就说病人是被家属接走的,而不是被医院带出去的。新郑中医院的司机小唐也证实了护士武荟玲的说法。小唐说,他们当晚6:00多钟就带着无名氏到达长葛,一直到9:00多钟天黑了,他们才把无名氏从车上抬下来。
之后他们给当地的120打了电话。由于害怕,小唐并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所在的位置,被当地120视为骚扰电话,就这样无名氏从新郑中医院被抬出后,并没有像原先他们设想的那样被别的医院接走,而是在凛冽的寒风中度过了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事情到此,郑州市警方终于查清了新郑中医院抛弃病人的事实,并迅速对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刘书君等人展开抓捕工作。
2004年7月27日,刘书君在广东佛山被抓获,同时包括新郑中医院院长在内的6名相关责任人全部归案。刘书君是新郑中医院神经外科主任,从医17年。那么一个从医多年的医生如何把一个病人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却最终选择把病人抛弃并致人死亡呢?
我们在新郑中医院里看到了无名氏的病历和他的欠费记录,在无名氏住院的这17天里,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的花费都在六七百元以上。这样,从无名氏2003年11月12日住院到18日,无名氏已经欠费19754元。在病人既没有人看护,又付不起医疗费的情况下,医院想出了个“省事”的办法,将他抬出新郑中医院,再拨打120让其他医院来接诊。
神经外科主任刘书君说,他们经过多次努力都没有寻找的病人家属,于是在2003年11月18日上午,经过了中医院苗沛谦院长的同意,他们决定将无名氏从新郑丢到了20公里外的长葛市。在两位领导的示意下,当天下午六点多钟,新郑中医院的司机小唐开车,护士高丽娟、武荟玲和医院的一个实习医生四人,将无名氏从病床上抬走,扔到了长葛市老城镇的圪垯庙村。
在采访中,刘书君说出现这样的问题是早晚的事,因为他们太盲目地追求经济利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4年前的那次“改制”。2000年7月,当地一个私营企业的老板向医院投资了1100万元,占到了医院股份的60%以上,也从此新郑医院变成了一个股份制的民营医院。医院“改制”后,院里的每个科室都实行了经济独立核算,每个月都要向医院上交一到两万元不等的收入,而剩下的钱就是由科室自己支配了。
据医院刚上任马院长说,“改制”之前,100多个职工年收入只有100多万,而“改制”后的第一年收入就达到1070万,而2003年收入更是达到1700万。马院长说,虽然医院变成了股份合作制医院,但是并没有一切惟利是图,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医院重视的仍然是社会效益。从病人欠医院医疗费用的明细帐单上看,这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患者总共欠医院50多万,这给医院的经济也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而对于医院出现的抛弃病人的事情,马院长认为这不能代表医院的形象,这是某些医生自己造成的,应该由他们承担责任。曾经是高尚的白衣天使,而今沦为杀人犯罪嫌疑人,刘书君谈了自己的想法,他说,作为一个合格的医生,不仅仅要求医疗技术多么精湛,同时要懂法知法,才能得到社会承认,不至于在关键时候失足。
主持人: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刘革新教授。刘教授,可以说案情已经水落石出了,我们真是没有想到把无名氏的病人抛弃在路边的正是当初救他的那些医护人员。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既惊讶又愤慨。
刘革新:这个行为一方面他们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悖于医生的职责和医院的宗旨,同时他们也触犯了国家的《刑法》是一起比较严重的违法犯罪的事件。
主持人:目前的事实是一个危重病人,因为医生的这种行为而告别了人世,如果病情非常危重,医务人员明知把他抛弃就会死,那这种行为就是故意杀人了。最后这几位犯罪嫌疑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最终还有待于法院的判决。不过我们最关心的是,他们之所以把病人这么扔出去,是因为病人拖欠了医院的1万9千元的医疗费。而且这些医疗费肯定是要不回来了,医院到底在欠费的情况下,是治还是不治?
刘革新:这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慢性病可以择期手术,短时间不治疗没什么太严重的后果的,可以等待病人筹来钱后再采取医疗措施。要是急重的病人,不管有钱没钱,都必须采取急救措施,这是《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的。
主持人:随着这些年的改制,医院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自负盈亏,像新郑中医院这种医院,各个科室实行经济独立核算,严重的欠费的确可能把医院拖向不良经营的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一味要求医院一定要发扬人道主义的精神,自己出钱给病人去看病,这似乎又把医院推向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刘革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医院的改制,救治病人和欠费之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深刻了,但是不管怎么样,医院是以公益性和救死扶伤作为自己的第一要义,在什么情况下也
不能把病人抛到大街上去。
主持人:事实上这两年我们不断看到医院抛弃无主病人的事件,从根本上来说有没有一个办法能够减缓或者改善这种状况?
刘革新: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种社会救助体制,可以由政府投入一部分财力来解决医院欠费,也可以有一些社会的救助机制,让一些有识之士捐一些钱,建立基金来补偿医疗费的空缺,但医院自己也应该按照比例承担一些钱。
主持人:正如刘教授刚刚所说的,在记者采访当中,我们也了解到目前新政市正在积极建立针对无主病人和特困病人的公共救助基金,全国的许多城市也正在着手建立公共救助机制,目的就是要减少医院的压力和风险,让全社会共同承担这些特殊人群的治疗费用。因为说到底,挽救一个病人的生命不仅仅是医院的责任,同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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