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杰
最近,“廉政承诺”在各地纷纷出台,以党委常委会的名义作出廉政的公开承诺。有反腐专家对此评价说:“既是重要的政治行为,也是察民情、知民意、得民心的重要举措。”
尽管“廉政承诺”仍带有人治性质,有效的廉政建设要靠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但在完善机制的过程中辅之“廉政承诺”,对推动反腐斗争是有作用的。为了使“廉政承诺”这种自律形式更有实效,我有一些建议。
一、不要刮风。“廉政承诺”从吉林开始,接着就有江苏、安徽、宁夏、云南、河北、海南、浙江等省区跟进。有的地方还层层效仿,省、市、县、乡一诺到底,大有全国山河一片“廉”之势。风刮出来的承诺,热闹是热闹但其实效令人怀疑。
二、要有个性。从各地已公布的“廉政承诺”看,内容千篇一律,文字大同小异,仿佛是“通稿”。无非是“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拒收钱财、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等。这几点的确是当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具有普遍性。但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毕竟不同,如果照抄照搬,就有作秀之嫌。这样的承诺不作也罢。
三、重在践诺。老百姓最是注重听其言、观其行的,一个行动比一打承诺更能征服人心。现在已经查处的贪官污吏,哪一个不曾信誓旦旦要廉洁奉公,有的还咬破指头用血书写保证表忠心,但血迹未干就张开口袋收受贿赂。他们连在党旗下举手宣读的誓言都敢背叛,何况这种没有刚性约束的自律性的“廉政承诺”呢?
四、完善监督。各地的承诺最后都说:“诚恳欢迎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但如何监督,没有具体办法。虽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再雪亮也不能穿透暗箱知底里。监督的前提是公开,因此,建议定期公开承诺执行的结果,只有运用这一条带有刚性的约束措施,才能使“廉政承诺”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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