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专项治理车辆超载超限的不断深入,究竟多少算超载、什么才是超限的问题曾摆在我们面前。但在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中,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日前,记者从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新标准明确了各种车辆外廓及质量的最大限值,一经正式实施,执法部门将依据标准内容进行监督和检查。
记者在新标准中看到,货车及半挂牵引车和乘用车及客车的车宽最大限值均为2500毫米、车高最大限值为4000毫米,其中定线行驶的双层客车车高最大限值为4200毫米……根据这些内容,记者专门到昆明市东二环路上“走”了一圈,发现了许多明显被改装过的货车,这些车的货兜都被加高了一截。当记者所乘的小轿车从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旁通过时,明显地感觉到该车由于过重、货兜过高而有些摇晃……凭眼睛的直观感觉,该货车的车高已超过了4000毫米。值得庆幸的是,像这样随意加高的车辆从今年“十一”起将被禁止上路。
除车辆外廓尺寸外,该标准还对轴荷及车辆承载质量等内容进行了最大限值的确定。该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发布,从10月1日起,各相关执法部门将对昆明市各汽车生产厂、改装厂、修理厂进行监督检查。这一标准的实施将为执法部门治理超载、超限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曾沛云 黄兴鸿 杨卉(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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