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本地实际,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探索司法监督的路子,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去年6月,丽江撤地设市。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注重工作方法,确保司法监督行之有效,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上,表现在对来信来访群众的态度上,落实到给申诉、控告人解决实际问题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政府组成人员、两院、人大常委会委员举办宪法及有关法制讲座,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明确加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法律依据。在组织审判员和检察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把如何认识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司法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认识。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真正做到接受监督心甘情愿,履行监督理直气壮。对前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申诉、控告的群众,都给予热情的接待,做到请坐、请喝茶、请讲。当事人反映问题时认真听,对送来的材料认真看、来信认真阅,并做好登记工作;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办理的,及时转给有关部门。在函转的同时,对部分重点反映,给有关部门强调办理的时限及反馈时间。一年来,法工委受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申诉和意见200多件。他们首先把群众的申诉和意见进行梳理,按分级管理、对口处理、限期反馈的原则将相当一部分转办和交办。对司法机关可能存在问题的,则从办案程序、适用法律以及当事人所反映的焦点问题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统一认识后得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当事人申诉和意见有一定道理及合法的、确属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错误或部分错误的,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程序纠正错误。如果当事人的申诉和意见没有道理和不合法,而司法机关适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监督机关和被监督机关统一口径给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其息诉。这样做,既确保了监督的准确性,又体现了权力机关监督的实效性,实现了监督的目的,做到了给当事人一个明白,还法官、检察官一个清白。宁蒗县贸易公司职工杨文丽所负责的金银首饰柜台被盗,公安机关破案后,从盗窃犯手中扣押的物品清单与被盗物品数量一致,但是在返还贸易公司物品时金首饰少28副。对价值7万元的这28副金首饰,贸易公司要杨文丽赔偿,否则开除公职;而杨文丽认为应由公安机关赔偿,10多年来多次申诉。经市、县人大常委会多次过问和多方协调,宁蒗县有关部门最后为杨文丽恢复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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