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8月6日报道,近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明令禁止高校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规定在外租房,的学生限期搬回校内住宿。
不可否认,大学生校外租房的弊病已凸现。不少的“外租房”成为各类诟病的“病源体”。这是“弊”,当然也有“利”,例如能使大学生免除不必要的干扰,使之能更好地学习和生活等等。毕竟事物均有两面性,不能一“弊”障目,见“弊”即除。自然,教育部出台此禁令,其意是为了加强管理,爱护学子。本无可厚非。但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崇高名义”和“爱护目的”,一旦涉及到“政策的利益相关人”,应有一个平等对待的心态和方式,即尊重受众人员的意愿和尊严。这也是“禁令”得以畅通贯彻执行的关键所在。这方面的教训不是没有,最近的就是银川市的出租汽车风波,产生的本质原因就在于政策的制订和出台并没有将“利益相关人”——出租车司机作为平等主体,与之充分协商,想当然地让他们为了某种大局牺牲自己的一些权益。
或许,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不能同银川市的出租汽车风波相提并论,但在一点上显然是相通的。“令”的出台如何能够保证无实质性上的阻碍和完全意义上的执行。这与受众人员的意愿和利益是密切相联的。
大学生已是成年人,在事情的处理上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在很多时候他们希望的是能够给予他们更多的自由空间和伸缩度。整齐划一,缺乏个性也正为我们的时代所不容。为何在“住不住校”的问题上让其再次受到“大一统”的教育和“受洗”。这还是次要。更重要的是,这“禁令”在台之前,并没有先听听大学生的“声音”。这是事情的结症。在“禁令”中我们看不到大学生的主体地位的身影,眼前晃动的多是一张张严肃地说教和禁止的脸皮。这与我们强调的以人为本,崇尚个性张扬的时代背景是多么的不相称。
“禁令”的固有严肃性在于“禁令”一出,莫敢阻挡。如果“禁令”成为一纸“空文”,那以后谁敢相信“禁令”,谁还拿“禁令”当一回事呢?这不仅是“禁令”的尴尬,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尴尬。如何让“禁令”不是纸上口上的“禁”和“令”,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但前提是“禁令”的出台必须是可行的,是集思广益,采纳众多民意的基础上酝酿而成的。(稿源:红网)(作者:王军荣)(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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