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政府出台的《武汉市市级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首席职务聘任制试行办法》规定,在市级机关中专业性强,层次高的岗位上设置专业技术首席职务,首席职务从现有公务员中公开招聘产生,除对技术水平要求高外,还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薪初步定为8万元(《中国青年报》要闻版8月8日)。读了报道,笔者觉得招聘首席公务员的条件不应只是高技术。
众所周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官员,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是“吃皇粮”的,而这个“皇粮”也不再是以前所说的皇粮,而是来源于现代社会的众多纳税人,再加上行政官员(哪怕是一个高级技术人员)的性质所决定,对其所该具备的素质要求与一般社会的普通技术人员也有不同。也就是说,在行政机关担任(专业技术)首席公务员,不仅要有相当的技术水平,同时还要具备比一般社会技术人员要高的道德、政治素养。原因就在于其日后所从事的工作,虽然是技术性质的,但从工作的后果看,除技术本身外,影响的还可能还有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对此可以设想一下,倘若一个虽有高超技术水平,但道德等综合素不高的人员坐上首席公务员位置的话,他真的能胜任这个职务吗?还有,如果这个技术水平高而综合素不高的首席公务员,一旦在社会活动中,因综合素太低而出错,是否也会给政府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想这结果不仅可能,同样也应是不难想象的。所以,在此情况下,对武汉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来说,在设计招聘首席公务员条件时,不仅要考虑必要的技术素质,同时也要考虑必要的综合素质,否则,就很可能使一些虽有技术水平但没综合素质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而如此,就可能不仅在技术同时也会给行政机关的形象留下隐患。
当然,笔者在此并无意要否定武汉市有关部门想吸引人才的良好初衷。而行政机关在招聘高级技术人员时,不能只“单打一”的以高薪与技术水平为条件,同时还要考虑到行政机关本身的性质,以及日后其可能对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影响,在综合素质上也应有所要求。所以笔者认为,首席公务员招聘的“首要”含义不应仅是高技术!(稿源:红网)(作者:周义兴)(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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