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王玥先生的《招考美女交警是“爱‘美’心理”的膨胀》,如同拨雾见日,豁然开朗。拙文《招考美女交警无可厚非》望美生议,实在大可厚非,根本经不起理性人性的拷问。在此根据王先生的指点深刻反思如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由于所从事的是社会大窗口行业,对内在素质好的女交警要求“模样靓丽”,实在正常不过”说法不对。杭州市女交警招考条件“三高一靓”中,“三高”即身高高、学历高、素质高但有无妨,尽管也有“歧视”、“不合法”(譬如学历高就不是考录公务员的必要条件);“一靓”即模样靓丽的规定却是万万上不得书面的;盖因它不特有“歧视”之嫌,还是热门敏感话题。如果有关部门听信笔者论“正”谗言,真像王玥先生分析预测的那样“号召长得不美的女人不要上街”、“丑女一律夜行”,那还得了?
“假设只有一个岗位,东施、西施同来应聘,两人除了长相,其他条件完全一样,你当主考官,会选谁呢?!选西施就歧视东施了吗?”是的。西施太漂亮了!选西施是“爱美女人之心”的极度膨胀。可以暂时空缺,等南施北施来了再说;当然最好是选东施。肯定不会有人指责你歧视美女,相反,还能表现主考官似唐三藏辈视美女如粪土的圣人高大形象,充分彰显政府人性化。
我最大的问题在于不该反证。原指望用“中央某国家机关招收公务员要求报考者必须正处以上35岁以下有北京市户口”、“我市一国有单位发广告招收保安非男性不可”等司空见惯的“不依法”“不正确”“有歧视”的事实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孰知很快被心明眼亮的王玥先生看出“破绽”:存在并不正确,招录招考条件必须“合法”。况且,“全国各地都在清理不正确做法,值得我们为之鼓与呼”。有王先生的“鼓与呼”,估计依法无歧视的“招录”到来有日。一万年太久,我坚信:2014年,我国公开招考简章绝对高度概括、无可挑剔。厅局长报考资格一定是:中国公民,不限年龄——60岁不老、不限资历——办事员不小、不限学历——初中毕业可考、不限身高——1米4能报、不限身份——街头乞丐亦要。至于合不合理那不重要,合法、公平、公正才是政府的最爱啊。
坦率地说,自己“爱美女人之心”的确膨胀的很。每在街上见到美女总想多看两眼,妻子“问责”多次,仍痴心不改,乐此不疲。以致在网上见到美女标题就禁不住打开、说话,致使王君怒不可遏,实在抱歉。说来杭州市交警支队也有责任:条件取“三高”、将“模样靓丽”放入“素质高”之筐、美女“尽在不言中”岂不更好?在中国,不少事是做得说不得的,搞不好就踩了谁的尾巴。
感谢王玥先生对笔者观点的争鸣。提一个小小的要求:批评请对准观点,有的放矢。我爱看美女、谈招考美女交警无可厚非的观点“津津有味”,与本人是不是“一定长得很美”没有关系;有没有“才气极高人品极好的姐妹”,我都可以“理直气壮”抒发己见;是不是“生在一个丑母的家庭里”,不影响我自由表达自己声音,因为有幸生在一个相对开放的社会;家母已仙去,在我眼里她最美。我不明白的是:丑母美母,与论题何干?
争鸣是观点交锋,应当以理服人。拿对手、对手的姐妹甚至母亲的长相说事儿,不单反映评论者语言的苍白,更有人身攻击之嫌。(稿源:红网)(作者:吴忠)(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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