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武汉市市级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首席职务聘任制试行办法》,在专业性强、层次高的市级机关岗位上设置专业技术首席职务,年薪初步定为8万元。(武汉晨报2004年8月6日)
武汉市政府的这一举措,表明政府部门开始对公务员队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重视,这一改革方向是符合公务员制度发展要求的。但是否会对公务员激励机制有牵引作用,还需时日观察。其实公务员的工资结构早已不利于公务员素质建设,对公务员工资结构进行改革,其普遍意义会更大。
现行公务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并另加津贴组成。左看右看,公务员的工资结构中似乎还是缺少了一块内容,即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保留并突出了这块内容,而公务员工资就与专业技术职称不再挂钩。刻意从工资结构上区别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殊不知,对公务员自身的改革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
首先,缺少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会产生不良的导向作用。事实也正如此。自从公务员工资不与技术职务挂钩后,公务员追求专业技术职称的热情就大减。现在公务员队伍中拥有专业技术职称并聘为相关职务的人员很少,这种现象不利于公务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现在公务员工资带有浓厚的等级制和官本位的特点,公务员工资高低的主要因子就是职务和级别,与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实际贡献联系不大。公务员只有升迁才有提高工资,于是官本位风气盛行,人人都想当“官”,最后要么是“官”多“兵”少,要么就是有能力的人升迁无望,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破罐子破摔”,不再追求上进了。现实中,公务员用人的许多潜规则缺乏公平,出现后者的情况居多。公务员队伍中缺乏人才时,就实施所谓雇用制,聘请专业人员,早知如此,为什么不激发好公务员自身的潜力呢?即使人才雇用进来,在这样的环境中也会退化的。
其次,现行公务员工资结构与现代公务员制度创新的方向不相符。从总体上讲,公务员从事的并不仅仅就是行政管理工作,公务员更不应总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官”。公务员的工作性质与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对应,而许多公共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均要求公务员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如在财政部门有会计师或经济师职称的人员更具备条件胜任工作,环保局就更需要大批的环境工程师等等。如果不这样,就难免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瞎指挥现象。随着知识经济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公务员队伍中需要大量的各类知识技术型人才,现代公务员制度有细化为政务类和事务类的趋向,这是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国外事务类公务员,无论层次高低,其专业素质和业务熟练程度都是比较高的,而我国在这方面差距还很大,这与公务员的工资结构和考核评价体系不无关系。
再次,不利于公务员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价,并会形成一种负激励。专业技术职称是社会人才评价的一般性指标之一,公务员制度中不可忽视这一重要指标。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应当置于公共的社会平台之中,寻求公务员人力资源价值评价的参照系。尤其是考虑公务员激励机制问题时,拉大公务员内部的工资差距当然必要,但是我们如果还是按等级制来拉大工资差距,甚至拉大的工资差距与公务员的工作贡献成反比,那么还不如不拉大。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重新纳入公务员工资结构中,可以朝着正确的方向有效地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留住优秀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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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席公务员年薪八万 专业要求合同管理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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