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2000年后,淮河一直绷得很紧的“变清”之弦终于松了下来,于是污染反弹不可避免出现。
从根本上治理淮河污染,首先要将各类水的功能划分清楚,以便控制污染物总量;其次,要有超越地方利益的“淮河警察”;第三,要本着“保本微利”原则,对治污企业予以扶持,按市场规则进行运作
本刊记者/李径宇
新闻周刊:这次污水团发生之后,淮委的科学调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损失还是很大的。
程绪水:(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这次污染比上一次好得多。上次发生在1994年。当时河南、安徽都没有供水应急方案,沿淮老百姓只能买水吃。有的不得已还取河水饮用。在江苏,全靠解放军拉水给老百姓吃。当时,洪泽湖生态遭灭顶之灾。鱼都死光了。
事实上,1994年,我们还没有调度大闸的权力。而1995年8月8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赋予了我们这项权力。所以,此次调度时,就很顺畅了。
虽然如此,这次的污水团还是给两岸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这样的悲剧还要重演。
新闻周刊:淮河水在“九五”期间得到了较好的治理,现在又出现了一定的反弹,您怎么看?
程绪水:有一定反弹,但还没有回到淮河治污的起点。淮河是我国第一个进行全流域综合治污的样板工程。“九五”期间,总共关闭了3000余家小企业,仅小造纸厂就1000多家。在1998年“零点行动”中,大部分企业达标了。
到2000年,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但主要污染物质化学需氧量从1993年的150万吨,削减到90万吨,削减了60万吨。
2000年后,一直绷得很紧的“变清”之弦终于松了下来,大家都松了口气。于是污染反弹不可避免出现了,到2003年化学需氧量又回到了120吨。我们在入河排污口监测,现在将近一半工业企业不合格排放,直接进入河流。
另外,近几年地方政府提出加快发展。淮河流域GDP增长非常快,企业规模扩大,排污量增加。虽然看上去很多企业都是达标排污,但实际上,他们排放的污水量和污染物质总量在增加。
新闻周刊:您认为,目前淮河污染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程绪水:在工业污染方面,该关的也关了,该治的也治了,但为什么还这样难?这与淮河流域的特点有关。淮河流域是农业地区。现在大家都提“奔小康”,但这里光靠农业奔不了小康,所以要发展工业。但要发展什么样的工业,是个深层次的问题。过去,依靠农业优势,大搞农副产品。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用水量很大的,污染也大,比如,目前淮河沿线有一些味精、造纸、柠檬酸、啤酒、酒精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还有为发展农业而建的化肥厂。
其次,生活污水呈现上升趋势。目前,城市化率很快,人口增加,生活污水增加,但很致命的一点是,污水厂建设没跟上去。
新闻周刊:您觉得这些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程绪水: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但调整起来会很难。搞农业原料加工在这里是有原料资源优势,但水资源没有优势。这里人均水资源只有全国人均水资源的1/4,而且是在汛期,很大部分洪水流走,在非汛期,雨水很少。在有限水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之下,必然要造成污染。
利益驱动下的地方保护主义也由此产生。其实,从上到下,都知道淮河污染之所以治不好的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
新闻周刊:您认为,治理污染的第一步应该是什么?
程绪水:首先要进行“水功能区划”,什么地方是饮用水,什么地方是农用水,什么地方是工业用水,要划分得清清楚楚。目前,按照《水法》的要求,淮河流域的河南、安徽、江苏各省也已经完成了功能区划。
在功能区划基本明确后,要出台污染物总量控制意见,将不同地区水的最大纳污量指标数搞出来。比如沙颍河,现在排污量是多少,实际能承受多少,这中间有多大的差距。这样,治理任务就很清楚了。最后,根据《水法》,将纳污总量报告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对岸上污染源进行治理。
重要的是,要完善流域监督管理机制。要有超越地方利益的“淮河警察”。因为,地方环保部门监督地方企业,很多问题难以避免。
另外,解决生活污水处理难的问题。国家鼓励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明确政策“保本微利”,国家是予以扶持的,但许多地方没有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运作。
在国外,污水处理都是企业行为,你来投资建设,我保证你能收费。而在淮河流域,地方政府则把它当公益性事业来做,政府大包大揽建设,借贷,管理,收费。将污水处理厂当作事业单位来运作。目前,淮河流域建成50多座污水处理厂,大部分都是事业单位。政府收费,给污水处理厂按事业单位进行拨款。如此,污水处理越多,成本越高。机构人员成本高。由于缺乏激励机制,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也难以全部发挥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