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吉林市电 10多年前,永吉县口前镇四方村8社王长海(已故)老汉的家里发生了一起血案。王老汉的三个儿子因实在看不过其二哥王勤首对父亲的虐待,气愤之下将王勤首捆绑起来,用卤水毒死。于当晚埋在本村水库南坡的山沟里。
2003年5月,永吉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的民警在进行人口清理时,发现王勤首已失踪13年,经侦查破案。奇怪的是,当地百姓在得知王勤首被害后均拍手称快,101名村民还联名要求为王氏三兄弟减刑。
2004年8月10日,王氏三兄弟因故意杀人罪被永吉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两年。
“失踪”13年 竟是被人杀
2003年5月的一天,永吉县口前镇四方村八社,一辆警车戛然而止。数名干警分头直奔村民王勤喜、王勤发和王勤有家,随后王氏三兄弟分别被带上警车……原来王氏三兄弟13年前因不满其二哥虐待父亲,愤怒之下将其杀害。
老父指挥 哥仨动手
1990年11月18日,对于四方村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这天,村民张文军的二儿子操办喜事。王勤首吃了些未上桌的猪肉,张文军的亲戚看到后说这些肉都是摆好准备上桌的,吃完了咋往桌上摆。听对方这么一说,王勤首端起办喜事用的猪下水汤倒进了已做熟的鸡肉盆里。鸡肉在农村婚宴中是一道大菜,结果被王勤首这么一搅和,谁也吃不成了。王勤首则独自一人在餐桌上喝起酒吃起菜来。闹够了,便摇晃着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感觉余愤未消的他又借着酒劲闹了起来。对已七八十岁的父亲和母亲破口大骂,不解气又端起一盆水泼在了其父王长海的身上。这一切王勤喜(王勤喜父母和二哥住在他家)看在眼里没敢吱声。这时,王勤发到王勤喜家收统筹款,见状进屋内对王勤首说:“咱爹脑血栓,咱妈腿又摔断了,你骂他们干什么。”听王勤发这么一说,王勤首怒骂着冲了过去,与王勤发厮打在一起,王勤发便让王勤喜的儿子找来老三王勤有劝架。王勤首不但不听,反而朝着王勤有扑了过去。这时,王长海老汉走了出来,见状气得直哆嗦,随后气愤地说:“这虎玩意儿,你们给我整死他,我去投案,我去偿命。”听到父亲的命令后,哥仨用一根绳子将王勤首的腿和胳膊绑住,又拿了一个瓶子灌了多半瓶卤水,往王勤首嘴里灌,王勤首蹬了几下腿,翻了几下白眼,便气绝身亡。晚8时许,在王长海的命令下,哥仨又将王勤首的尸体抬上牛车拉到山上一壕沟里掩埋。
时光飞逝,一晃13年过去了,而王氏三兄弟的父母也相继过世,他们也平平安安地度过了13年。2003年5月14日,永吉县城郊派出所在搞人口清理整顿时,意外地发现王勤首消失了13年,经过分析,他们确定王氏三兄弟的嫌疑最大。5月15日,民警来到王氏三兄弟的家,王氏三兄弟很快便交待了犯罪事实。
百姓联名 要求轻判
令公安干警想不到的是,王氏三兄弟杀害亲二哥的罪行不但没有得到人们痛骂,相反百姓都拍手称快,称赞他们大义灭亲,为百姓除了一害,并纷纷检举揭发王勤首为害村里10多年的恶行,还联名写信请求法官对王氏三兄弟轻判。
据当地村民讲,王勤首的父亲当年就70多岁,可就是这样一个古稀老人晚年也没得安生,他患有脑血栓行动不便,可王勤首在外酗酒回来,不但不照料、关心父母,反而动不动就打老人,一次老人被他用木棒子打得头破血流,到医院缝了10多针,但老人却不敢对外人说,逢人问及便说岁数大了腿脚不好摔的。王勤首对待几个兄弟更是肆无忌惮,张口就骂,抬手就打,经常拿刀子威胁他们给钱。
2004年8月,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王勤喜、王勤发、王勤有在其父王长海的指挥下,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害人有过错,劣迹斑斑,三被告人杀人系基于义愤,属情节较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勤喜、王勤发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勤有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三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能够坦白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对被告人王勤喜、王勤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王勤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勤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勤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勤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宫庆库 记者 郑向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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