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了一起恶性雇凶泼硫酸毁容案,令人吃惊的是,犯罪嫌疑人吴某的作案动机竟是为了防止情妇变心!
金屋藏娇
36岁的吴某大专文化,家住东港市前阳镇,妻子是一名村妇女主任,家中一子一女,日子过得不错。然而,自从前些年他跑买卖赚了点钱之后,就开始包养女人。2000年,吴某与刚刚离婚的孙某(30岁)相识,吴某还专门买了一套房子供孙某及其两个孩子居住,过起了“金屋藏娇”的日子。可是,到了后来,吴某的生意越来越差,手头也越来越拮据,无力供养两个家庭,于是今年四月,孙某不顾吴某的坚决反对,到当地一家洗浴城做了一名“按脚工”。由于生得颇有几分姿色,孙某深受男顾客的喜爱,很快便与别的男人传出了“绯闻”。
脸蛋“惹祸”
吴某得知后醋意大发,经常打匿名电话给洗浴城以及与孙某有来往的男人进行骚扰和威胁,然而却收效甚微。吴某认定,孙某之所以受人欢迎,“都是脸蛋惹的祸”,如果用硫酸让孙某“破破相”,以后就没有别的男人“招惹”她了,她也就能安分地在家过日子了。于是,吴某便买好了一瓶500毫升的浓硫酸,并四处物色作案人。
今年6月,吴某在当地先后找了两名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伺机作案,但最后都因为价钱等原因没能实施。6月末,吴某来到山东省威海市,通过其两姨弟弟刘某(在逃)找到了因犯抢劫罪刚刚刑满释放的李某(在逃),以5000元的价钱让李某往孙某的脸上泼点硫酸,李某当即同意,于是犯罪嫌疑人吴某将李某带到东港市,并暗中领李某指认了被害人孙某。
罪恶降临
2004年7月2日傍晚,犯罪嫌疑人吴某躲在与孙某同居的6楼房子里,打电话让正在娘家的孙某回家,同时将孙某行走的路线通过手机通知了李某,并特别叮嘱李某“不能泼太多别把眼睛毁了,别伤到孩子”等。18时许,被害人孙某领着两个孩子回来了,刚走到三楼缓步台阶处,早已等候多时的李某突然蹿了出来,朝孙某的头上、脸上乱泼硫酸,并将剩余的硫酸连同瓶子一起扔到孙某的身上,之后夺门而逃;顿时,被害人孙某的头面部及身体被浓硫酸烧得“滋滋”作响,眼睛也模糊一片,凭着强烈的求生欲望,她挣扎着跑到6楼向吴某求救,假装毫不知情的吴某急忙把孙某送到医院抢救治疗。在抢救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用电话将李某约到丹东火车站,在火车站见面后,吴某以李某“下手太狠”为由,只给了李某2400元。
经过医院诊断:被害人孙某头面部及身体大面积烧伤;双眼重度烧伤,经法医鉴定系重伤。
真相大白
在公安机关侦查初期,犯罪嫌疑人吴某始终以一个无辜者的姿态扮演着“证人”角色,但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吴某的犯罪嫌疑越来越大,公安机关遂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面前,犯罪嫌疑人吴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为了非法目的,指使他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二款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遂依法将其批准逮捕。
( 辽宁法制报 常胜敏 于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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