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讯(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吴柏青 实习生尹妮)39岁的樊永康曾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参加工作3年后,被充实到林业公安队伍,因工作出色,两年后又被派往某乡镇任科技副镇长。一次不经意间的放纵后,他逐渐蜕变成为一个盗窃38起、强奸18人的恶魔…… 1 女中学生报案 “我被持刀歹徒强暴了!” 2004年4月13日,一名中学生模样的女子,走进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白庙刑警中队值班室。 “你们一定要抓到那个恶魔啊……”话音未落,女子已是泣不成声。 “来,先坐下喝杯水,慢慢说。”白庙刑警中队队长王文剑一边给女子倒水,一边安慰着她。 “今天凌晨,有人闯进我的租住房内,持刀威胁把我强奸了。当时同班女同学梁某,睡在离我不远的另一张床上,恶魔施暴后,和我说了一个多小时的话,听到屋外有脚步声才离开。离开时,还将我270元钱、一部小灵通手机、身份证、学生证和梁某的一部照相机带走。因为他把刀始终顶在我的脖子上,我没敢喊叫……” “太嚣张了!”还没等女孩子说完,王文剑早已按捺不住心头怒火,拍案而起。 案情迅速汇报给分局领导。随后,王文剑带领侦察员肖伟、张俊赶往女子的居住地———白庙街办七里铺居委会,进行现场勘查。 但是,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中,民警没有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与受害人同居一室的梁某称,歹徒施暴时,她吓得将头蒙在被子里,虽然听到了作案全过程,但一个多小时,她连眼睛也没敢睁一下。 2 专案组排查一个月 出租屋内抓获嫌疑犯 为了早日破案,掇刀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全班人马搬到白庙中队,并成立了以大队长苏虎林为组长的专案组。为防止打草惊蛇,白天,他们分头与居委会干部走街串户,秘密调查居住或租住在七里铺一带的单身男子,排查一切可疑人员。晚上,他们分组蹲“坑”,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与犯罪嫌疑人遭遇的机会。 调查中,民警获得一个重要线索:七里铺居委会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称,前不久,有一男子趁黑翻窗入室,欲对其16岁的孙女行不轨,但因孙女大声喊叫,该男子仓皇而逃。 案情分析会上,民警们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就住在七里铺居委会,或七里铺周边郊区。于是,专案组将重点死死盯在荆门城郊这块不足5平方公里的地盘上。 经过近一个月的摸排、守候,专案组发现租住在七里铺65号的一名单身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8日下午,民警果断采取行动,在出租屋内将该男子抓获。 经审讯,该男子名叫樊永康,39岁,离异后独居。民警在其住处搜出女性内衣、胸罩、衣服54件,女性身份证、工作证15个,成串钥匙45串、单根钥匙12把,手机2部,手机充电器9个,手电筒2支,水果刀1把,钳子、起子、钢筋断线钳等物。 3 众多受害女子指证 揭开“摧花恶魔”狰狞面目 面对民警的讯问,樊永康要么答非所问,要么沉默不语。第一天审讯,樊永康就这么与民警耗着。看得出,他具备很强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 对樊永康这一招,专案组民警早有预料。在审讯樊永康的同时,民警根据樊永康住处搜出的身份证、工作证,很快找到了多名受害妇女。 受害人诉说的遭遇,有一个共同点:她们都是在凌晨两点至四点间,被突然惊醒。一名左手持手电筒,右手持刀的男子翻窗入室,来到房内或床前,然后持刀逼迫她们谈心,对胆小怕事的妇女,先是猥亵,只要不反抗,就实施强奸,完事后,并不急于离开,而是强迫与被害妇女聊天。如果遇到大喊大叫的或极力反抗的,该男子便会迅速逃走。但逃窜时,还不忘顺手盗走受害人家中值钱的东西。 在铁证面前,樊永康承认了盗窃、强奸作案多起。但在交待具体个案时,樊永康总是将作案时间、地点、侵害对象、作案事实分割开来,张案故意说成李案,李案拼接到张案,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打击。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民警们震惊了。樊永康盗窃、强奸案似乎越挖越多,作案区域越来越广。在近一个月内,专案组查清了樊永康盗窃38起、强奸18人的犯罪事实。今年6月10日,樊永康被批捕。 4 曾是天之骄子,仕途坦荡 一次放纵,自毁前程 1983年,樊永康从荆门钟祥某中学500多名考生中脱颖而出,考入武汉某名牌大学园林系,成了家乡人人羡慕的天之骄子。1987年7月,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荆门市林业局林科所工作。 凭着农村青年吃苦耐劳的精神,加上办事稳健的秉性,樊永康在单位如鱼得水。1990年7月,好学上进的樊永康被组织上选调到荆门市林业公安科工作,成为一名正式林业警察。 也是在那年,事业有成的樊永康与一名中学教师结婚,第二年,儿子呱呱落地。 好运似乎处处都在伴随着樊永康,1992年5月,他又被组织上选派到东宝区栗溪镇任科技副镇长,分管科技、文教、林业工作。 此时的樊永康可谓是风华正茂,如果能好好把握,他的人生将是另一番景象。但是,樊永康却在他人生最关键时刻,一次不经意间的放纵,毁了自己。 1993年5月1日,樊永康到妻子的学校度假。一天深夜,他起床到学校公共厕所小便,回房间时,发现已放了假的女生寝室有一个女学生在单独睡觉。樊永康就像一匹凶悍的饿狼,发现一只远离羊群的羔羊一样兴奋。四周万籁俱寂,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樊永康,轻轻地撬开门,朝熟睡中的女学生扑了上去…… 事发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樊永康有期徒刑两年。 1995年12月,樊永康被提前半年释放。通情达理的妻子仍以博大宽广的胸襟容纳了他。此后的近两年时间里,樊永康倒也老老实实,靠到处打工养家糊口。 1996年12月,樊永康被招录到荆门市林业局下属林业学校工作。因他有一定文字功底,他被安排在学校办公室工作。从林业局领导角度来看,组织上并没有抛弃他。 但樊永康还是感到处处不如意,总觉得别人瞧不起他。由于他是临时招录人员,樊永康认为长期这样下去,不会有出头之日。心理上的严重失衡,使他在单位度日如年。 1999年初,樊永康辞去工作,做起了生意。然而,商场如战场,并没有生意头脑的康永樊,很快大败而归,不仅没赚到一分钱,还把家里的一点积蓄全赔进去了。 没钱的日子,樊永康只得到处打工。但打工的辛劳和收入岂能让他满意,苦事、累事、收入太低的事,他不愿干,无所事事时,就拿妻子出气,2001年4月,樊永康与妻子离婚。 失去工作和家庭的樊永康,一个人在外租了间房,白天泡网吧,晚上伺机作案。 5 深夜入室行窃,遇色起淫心 三年强奸妇女18人 2001年7月的一天,生活难以为继的樊永康来到白石坡关公路,无意中,他发现某个体诊所的卷闸门上插着一把钥匙,趁人不备时,樊永康将挂在门上的钥匙偷偷取走。当天晚上,他打开卷闸门锁,偷走柜台内的150元钱。回到出租屋后,他在钥匙上做好记号,放到专用钥匙箱里。 第一次“出手”就有所斩获,樊永康兴奋了几天。以后,只要出门,他就特别留心别人门上忘记拔掉的、不懂事小孩身上挂的钥匙。几个邻居家,曾先后被他“光顾”。 随着作案次数增多,樊永康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很显然,光靠用钥匙“顺手牵羊”,难以满足他日益膨胀的欲望。 为了盗取更多的钱财供自己挥霍,樊永康对作案时间进行了合理分配,每天上午,他到处“踩点”,下午“猫”在网吧,或者在出租屋里睡觉。为防止睡过头,樊永康将手机闹铃设置为凌晨1点,闹铃一响,准时起床出门作案。 开始,樊永康翻窗入室只是为了盗窃钱财,后来,遇到一些女人独自在家,便见色起淫心。他先是百般猥亵,如果对方不敢反抗,他就一步步威逼,直到强奸得逞。 2003年12月的一天凌晨1时许,樊永康窜至荆门城区周窝新村住宅小区,他用扳手下掉一楼住户的防盗网后,实施盗窃,哪知室内并没有值钱的物品。当他返身准备离开时,发现室内只有一名年轻妇女小玲(化名)独自熟睡。樊顿时起了色心,便上前将手伸进了被窝中乱摸,小玲被惊醒,樊用刀逼着说:“不准喊,否则杀了你。”小玲不敢声张,樊趁机将其强奸。作案后,他还将这名受害妇女的内裤带走,说是留作纪念。 如果出手不顺,樊永康就偃旗息鼓几天。一次,他到一单位院内作案时,不小心弄出响声,惊醒了主人,被几十人追赶,吓得他几天不敢露面。 每次作案,樊永康都要收留点东西。行窃时,樊永康要顺手将受害人的钥匙带走,然后做上记号,分类存放,以备再用。强奸作案后,他也要将受害人的衣物、证件等物带回出租屋收藏。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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