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9日,长沙市蔡锷路口?草田巷里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湘A-E3809的白色轿车在往巷内行驶时连续撞伤7人,巷内店铺和巷内停放的车辆被不同程度撞损。
肇事者叫黄娅妮,系无证驾驶
新快报讯(洪旺)长沙“奔驰车连撞7人案”经媒体报道后,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本案的肇事者黄娅妮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近日,黄娅妮委托代理律师送达了一封公开信,向几名伤者深表歉意,并表示愿意按法律承担所有赔偿费用。
黄娅妮在信中表示,自己因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不能亲自去探望伤者,她表示深深的歉意;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她都将坦诚地去面对和接受。黄娅妮还表示,她将委托自己的律师全权代理此事,并愿意按法律承担所有赔偿费用,也希望双方的委托律师能理性协商好相关问题。
伤者拒绝填写赔偿表
新快报讯长沙“奔驰车撞人案”肇事者黄娅妮向伤者致公开信后,其代理律师与受害者进行接触。由于受害者对代理律师提供《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提出质疑,因而拒绝填写这份材料。8月13日下午,黄娅妮代理律师的两位助理来到长沙市第四医院,与几名伤者进行接触,要求伤者签收一份《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并要求伤者在表中的计算结果一栏中填写数额。
在咨询律师团后,几名伤者对这份赔偿表提出质疑,并拒绝在上面填写有关情况。
记者今天在伤者手中看到了这份《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上面陈列了7项费用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伤者为何拒绝填写这份赔偿表,律师团负责人马峻表示:
第一,伤者治疗尚未终结,交通事故认定书尚未出来,伤残等级鉴定尚未定出,依法尚不能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该表仅列了7项赔偿项目,根据法律规定,还应有以下项目,伤者有权获得赔偿,如后续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