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通告有别于通缉令 批准权限在各地 案件难度决定赏金数额
警方十万征线索政府埋单
个人出资由警方发布悬赏通告行不通 受害人亲属征集线索可走其他渠道
自8月4日至8月9日,在短短6天时间里,北京警方先后发出3条悬赏通缉令,悬赏金额都是10万元,涉及案件全部为命案。如此密度、如此高额堪称北京警方近年来之首。那么,什么是“悬赏通告”,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发布悬赏通告呢?记者昨天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发布第一条悬赏通告的房山警方刑侦支队有关负责人。
“悬赏通告”案件为1号挂牌督办案件
“我们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向外发布悬赏通告,一般为大案、性质恶劣、影响坏和案情复杂的案件”。据介绍,此次发布征寻破案线索的案件是经过房山警方近两个月的工作,目前又没有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进行线索征寻的。目的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扩大破案线索来源,同时也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压力和警方命案必破的决心。该案已经被房山警方作为今年的一号案件挂牌督办。鉴于该案的保密需要,目前警方对征询线索情况不便透露。
“悬赏通告”发布第一次使用互联网
“悬赏征寻破案线索这种方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以前基本是在报纸和电视上发布,但直接与俗称第四媒体的网络联系发布信息是北京警方有史以来第一次”。记者注意到此前,房山警方没有在任何一家纸媒体上发布这条信息。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该案的性质决定的。据悉,该案为多个犯罪嫌疑人作案,且作案后很有可能逃窜出京,网络媒体的传播范围不受地域限制,传播效果相对广泛,所以警方经过研究,决定在网页上挂上悬赏通告征集破案线索的信息。
“悬赏通告”额度取决于案件的难易程度
“悬赏额度的多少是根据破案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第257条规定: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悬赏通告,通告应写明悬赏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赏金具体数额。据介绍,悬赏通告不同于通缉令,通缉令必需报公安部审批。而像这种悬赏通告只需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审批。
“悬赏通告”埋单由办案单位及警方承担
悬赏的钱来源渠道是办案业务经费,由区政府和警方共同兑现。如果受害人亲属有能力和要求付这笔钱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悬赏缉凶是公安机关的责任,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用悬赏的方式可获更多的线索,尽快破案,就可以登悬赏通告,而私人的这种行为不被准许。受害人亲属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征寻线索,但警方不会接受金钱用于线索征寻。
“悬赏通告”建议设立重大案件“悬赏基金”
北京众一律师事务所的卫宁民律师表示,可以考虑设立重大疑难案件“悬赏基金”,从我国当前的情况看,尽管警员人数众多,但办案效率仍在不断提高之中。如果增加警员不具备可行性,充实警力并设立重大疑难案件“悬赏基金”就是一种可能的制度选择。当然,该基金可以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社会捐助三个方面组成。
悬赏通告一:
6月17日晚,位于房山区良乡镇长虹公路某小区的院门口,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死者周某,生前主要经营土方工程生意。房山警方征寻目击者或知情者。如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属实,将获得人民币十万元奖励。
悬赏通告二:
7月26日,石景山八大处景区2名女学生爬山时遇害。8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征集线索,凡是提供直接破案线索的知情者,可获奖励10万元。
悬赏通告三:
8月9日上午9时30分,一歹徒在北京朝阳区望京西园一区115楼行窃时,被居民看见,歹徒竟然将两名目击者扎死。死者是一对夫妇,都是教师。提供有效线索者,将奖励10万元。
文/本报记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