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受省政府的委托,16日,省审计厅厅长李希龙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了200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报告中指出,省审计厅以加强预算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计划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省政府16个部门、6所大专院校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对省林业厅等6个部门2003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总体看,2003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报告中也列举了审计查出的六个方面主要问题。
2003年至2004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6245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75.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2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6.3亿元。均依法出具了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归还原渠道资金4.4亿元,调账28.3亿元,上缴财政2.3亿元,要求各单位自行纠正金额231亿元。同时,建议纠正部门不当规定415条,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对财税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省直各部门和各类专项资金中存在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坚决予以纠正;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已依照有关规定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专门报告;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主管部门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是:未将人大批准的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全额批复到部门或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编制不完善,财政资金未能按期拨付到位;财政国库资金比较紧张;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人为调节税收进度;有些税收部门征管工作缺乏力度,税款或有关收入入库不及时;有些市县税务部门不按入库级次解缴税款。
省直各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部门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应缴未缴各种财政性资金(含专户存储)1.85亿元;部门预算编报仍不规范,有5个部门未将上年结余资金7412万元编入年初收入预算,造成个别部门经费结余越来越多,同时也为部门超支提供了资金来源,给财政管理增加了难度,有的单位还把专项结转用于补充部门经费超支;有些部门挪用各种资金补充公用经费超支,省直16个部门及所属单位2003年末各项经费实际支出13.9亿元,超预算1.7亿元,占预算的17.8%;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审计的22个省直部门和大专院校普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有4个部门和单位违纪违规总额在千万元以上,13个部门和单位违纪违规总额在百万元以上。此外,私设“小金库”、使用不合规票据、超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在6部门决算(草案)审签中发现,有5个部门决算收支不真实,金额208.6万元。
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2000至2002三个年度各级财政部门投入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发现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市县乡级财政配套不到位、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部分市县主管部门和乡镇挤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弥补经费支出等问题;审计2002、2003年度各级财政部门投入的“小农水”抗旱经费、岁修费等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众多财政和水利部门滞留水利专项资金,还有一些单位擅自调整建设项目,改变资金投向;审计调查20个县市财政支农资金,发现层层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问题突出,影响了项目正常建设,有一些县市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或建设规模。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工程转包、未实行招投标、无工程预决算等问题;审计17个贫困县2001、200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及新增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中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审计全省2002年至2003年救灾资金发现,有些主管部门滞拨救灾资金2689万元,影响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审计调查2001、2002年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发现我省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危房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是:审计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现低保资金来源单一,影响应保尽保和保障标准;审计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发现,医保制度不落实、覆盖面窄等问题突出;审计调查全省城镇公有住房出售资金和全省及部分中直企业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情况发现,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疏于管理现象严重。
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主要问题是:审计4户大中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发现任期内漏缴税费198万元,形成潜亏资金14326万元,形成不良资产84208万元等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是:2003年,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1536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2亿元,其中领导干部应承担主管责任19.2亿元、直接责任2.8亿元。有关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平调553人,晋升78人,免职、降职、撤职75人。(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