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8月20日转载:有关部门认可“小费制”? 国家旅游局称无此事
新快报讯 继广东中旅日前首次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后,广州地区的各大旅行社已开始为各种早已在暗中运行多年的加收服务费制度正名。
据广东中旅国内游公司莫荻副总经理介绍,广东中旅引入小费制度的是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标准为导游每天小费20元。奖励小费实行“完全自愿”原则,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予支付。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龙伟日前称:“只要是游客自愿,旅游局是允许的。以前国家旅游局的确有规定禁止小费,但该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的这番话无疑给其他旅行社吃了一颗定心丸。广东南湖国旅日前宣布,将在高级VIP团尝试新的导游小费的收取办法。与广东中旅不同的是,南湖国旅的小费是作为团费的一部分,在报名时与团费一起收取。如果游客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到旅行社退回小费,而游客支付的导游小费也是20元/天。
将导游小费换名为“服务费”实行了多年的“广之旅”,此次也借机为小费正名,将该社从2001年8月就开始试行的导游服务费制度正式改称“小费激励机制”。“广之旅”表示,实行三年的服务费制度,效果非常好,这种激励机制实施后由于导游服务技能欠缺而引起的投诉也大大减少。
(记者 杨升华 通讯员 王坚 汤绮婷 黄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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