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贵州省贵阳市依法治市办向各媒体公布了近年来在该市发生的几起群体性事件,闹事者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采用暴力手段抗拒执法,阻塞交通、阻碍企业生产,影响极坏。依法治市办提醒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村民围攻县政府
2000年6月,修文县人民政府决定征用修文县龙场镇阳明村、城北村集体土地修建公路。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村民拒不搬迁。
2002年7月4日,龙场镇党政干部协同修文县人民法院的干警来到阳明村送达行政裁定书时,遭到围攻。在村民杜某某的煽动下,村民强行扣押两名镇干部,并冲击修文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
2003年12月,息烽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杜某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贵溪大道 连堵三天
2002年9月10日至12日,花溪区花溪乡董家堰村村民罗某、王某某两人,以十里河滩截污工程土地征借补偿不合理为由,煽动并组织了该乡董家堰、上水、竹林等村的上百名村民,将贵溪大道堵塞。连续三天的堵路,造成贵溪大道交通中断23个小时。
2003年6月,花溪区法院对此案宣判,罗某和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强闯公安局
2001年10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依法裁定:小河区周家寨村区域内的鱼种场等土地的权属性质为国有。由于对裁定不服,该村村民高某某、刘某某、徐某某等人组织煽动周家寨村数百名村民将小河区三OO医院、平桥路口、湘江路口等路段阻断。
小河区公安分局对此次堵路事件的首要分子徐某某、葛某实施了抓捕。随后,高某某召集周家寨村一百多名村民强行闯入小河区公安分局办公楼,要求公安机关放人。此次事件导致小河公安分局110接警系统中断,扰乱了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
2002年4月,小河区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和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2年;徐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拘禁人质 要挟民警
2002年6月8日,开阳县双流镇刘育村练马坝组村村民吴某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行政拘留。随后,吴某某的妻子陈某某以及同村村民袁某某便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良种场场长张太祥实施非法拘禁。接到报案后,公安民警要求他们立即释放张太祥,遭到拒绝后,公安民警只好对人质实施了强行解救。
2002年9月,袁某某被开阳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一名村民吴某在公安机关解救人质时持柴刀进行阻止,被公安民警开枪击伤,被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