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赵中鹏昨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华集团下属北京嘉特科技发展公司财务部出纳韩某在海淀区法院承认挪用了40万元公款。韩某说,公司内部经营不规范,直到审计后才意识到自己犯了错。
昨天上午,40岁的韩某被带上法庭时显得很憔悴。她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全部承认。据查,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间,韩某利用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华集团下属北京嘉特科技发展公司财务部出纳的职务之便,以支付“礼品”、“借仪器款”、“往来款”的名义,私自填写转账支票,先后三次挪用本单位公款共40.143万元,并打入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其个人股票账户内进行股票交易。
韩某说:“2003年7月,公司财务审计后出示的一个报告中称公司财务工作有不规范的地方,对我触动很大。当时我在家休病假,单位让我写一个年终总结。我觉得自己过去有些行为有过错,反省一段时间后就想将事情说清楚,主动向公司纪委承认了犯罪事实。”因为主动承认了犯罪事实,所以检察机关提请法院在对韩某量刑时能够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韩某说,她是边挪边还,此时她所挪用的款都已还上了。
因为韩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对此案适用了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的简易程序。除了检察机关提出韩某有从轻情节外,辩护人也提出,韩某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此前在单位表现较好,希望法院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