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某地两网民因登录色情网站浏览淫秽图片并留言,被当地警方抓获。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尽管此案还没有最后定论,却引发了公民“家中上黄网”是否构成违法的争论。浏览一些网上的留言可知,认为公民在家中上网属于私事、不构成违法的占了绝大多数。人民网发表李克杰先生的评论文章称:公民在家中上黄网与夫妻在家中看黄碟是完全同类的事件。如果公民在点击查阅黄色信息时,并没有复制、传播行为,只是自己观看的话,则完全是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更与社会无关,至多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而不应认定为违法。
但是,笔者认为,公民浏览色情网站,即使是在家中,也可以视为违法。
表面看来,公民个人在家中浏览色情网站,似乎的确只是个人的私事,没有妨碍别人和公共利益,因此警方似乎没有必要过分干涉。但事实上是,色情网站之所以能够生存并危害社会特别是危害青少年,就是因为有许多人去点击浏览。如果没有人点击浏览或者点击浏览的人过少,色情网站自然也只能倒闭了。因此,个人在家中浏览色情网站,增加了色情网站的点击率,实际上也等于是对色情网站的支持,有利于色情网站维持生存并继续危害社会,这在客观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所以,不能够说个人在家中浏览色情网站就不妨碍别人和公共利益。
既然公民在家中点击浏览色情网站是助纣为虐,间接地妨碍了公共利益,存在社会危害性,因此,将其视为违法也是有理由的。把公民家中的这种行为完全当成是公民的隐私,认为其不危害社会,不宜由公权力介入干涉,这其实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民主、法治日益成为普世价值的当今时代,应该尽可能地保障公民的私权,减少公权力对公民私权的妨害。但是,类似在家中浏览色情网站这样的举动,由于网站的整体性和开放性,使得它的影响其实无法控制在一室之内,而势必对整个社会继续产生危害,因此,是应该被依法禁止的。警方的做法并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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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民上黄网被抓”遭质疑:个人行为还是违法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