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12时20分,东陵区泉园派出所里发生了一起惨剧,一名50多岁的女子在往自己身上浇满汽油后点燃。民警迅速将火扑灭后,通过120急救车将她送往医院救治。
麻将社内遭到暴打
据了解,这名女子姓刘,54岁,曾在东陵泉园地区一家麻将社玩过麻将。后来,她发现该麻将社里有“猫腻”,便提醒其他麻友“在这里玩要小心!”对此,麻将社方面十分不满。
2004年5月12日中午12时,54岁的刘玉芳在泉园小区一麻将社内与业主汤某因欠款问题发生口角并厮打,造成刘某的身上多处受伤,鼻梁骨骨折。泉园派出所受理报警后将此案立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此后,在此事的处理过程中,刘某自己花钱看的病,为此付出了一万多元的医药费。
拒绝调解要求赔偿
5月20日,刘玉芳损伤程度经有关法医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办案民警将鉴定结论向刘进行了告知,刘表示不申请重新鉴定,但不同意派出所对此案进行调解处理。据此办案单位将鉴定结果作为案件证据使用,于6月3日对案件当事人汤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日办案民警向刘玉芳进行了告知,刘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经市公安局相关法制部门审核,认定办案单位对此案的处理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办案单位对汤某作出的处罚决定。刘认为,派出所应让汤某赔偿医疗费用,办案单位向其介绍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时,公安机关将进行行政处罚,此后,若再要求赔偿医疗费,须向法院提出起诉。刘对此不理解,并又提出重新进行法医鉴定的要求。派出所告知刘准备重新鉴定申请及相关病志材料。
失去理智竟然自焚
8月24日上午,刘玉芳来到泉园派出所,再次提出医疗费赔偿问题,办案民警向其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刘对此仍表示不理解。
中午12时20分,刘某不知从何处拎来了一塑料桶的汽油,就在泉园派出所值班室外的屋地上,刘某先是把汽油从头顶倒在了身上,而后又喝了两口,之后就点着了火。
昨天下午,记者在沈阳陆军总院烧伤科的病房里见到了刘某。她的头、胸、背等部位的皮肤已经呈黑色,并且大面积脱落,头发几乎全部烧焦,脸上已经完全看不出模样。记者从院方了解到,刘某三度烧伤,十分严重。截至记者发稿时,其伤情仍然在观察之中。
主任记者 于江涛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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