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审计署:锦州银行法院造假案暴露金融制度缺陷
新华网郑州8月25日电(记者王恒涛、程红根)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有关部门获悉,内黄县建设银行与县法院联手造假,搞虚假诉讼,核销呆账,造成89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据检察机关提供的资料表明,2003年到今年上半年,内黄县检察院连续收到反映内黄县建行弄虚造假,通过法院裁判核销呆账的举报。检察机关调取了内黄县建行2002年、2003年两个年度呆账核销的资料发现,法院受理建行的52起案件均以“资不抵债,无执行能力”为由,宣告案件终结执行。建行凭借法院裁决核销“呆账”892.32万元。
几十个欠款对象都“没有执行能力”的现象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重视。在河南省检察院和安阳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当地检察院抽调15人集中办案。调查发现,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判决张冠李戴,实体认定明显错误;执行程序明显违法等问题。
在52起案件中,41起是内黄县建行以呆账核销为目的起诉的。内黄县民事审判庭庭长罗长珍为了收取诉讼费,既不开庭,也不合议案件,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伪造判决书、调解书和41份终结执行裁定书。另外11起案子为调解结案。但法庭调解成功后,借款方还没有还钱,法庭就作出了“借款方资不抵债、严重亏损,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执行裁定书。
检察机关还发现,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把执行对象由具有偿还能力的单位变更为没有能力的单位;把17个具有偿还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认定为没有还款能力等问题。
内黄县检察院针对出现的问题,对当地法院发出了52份检察建议。内黄县法院全部接受了检察建议,裁定撤销了52起假案。检察机关以涉嫌枉法裁判罪等对罗长珍、内黄县建行工作人员韩振林二人依法予以逮捕。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