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题:民营医院不能成为监管真空
新华社记者王学江
近日,新闻媒体对北京新兴医院涉嫌虚假广告宣传一事进行了曝光。新兴医院号称“目前国内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服务质量优、医疗设备先进的中西医结合治疗男女不孕不育症的国际化专业医疗机构”,许多国际医学界公认根本不可治疗的不孕不育症患者,它都来者不拒,并通过电视片的形式在全国大面积宣传,对患者造成了一定误导。北京海淀区工商局已经对其立案调查。
“新兴医院事件”暴露了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在医疗体制改革逐渐深化的过程中,在各种社会力量介入医疗服务市场后,政府监管缺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近年来,我国民营医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但是,又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一些民营医院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吸纳游庸俗劣医生和假冒伪劣药品药械,医疗服务质量低劣,乱开药、乱收费现象突出。一些医院打出了“专治疑难杂症”的旗号,利用病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开展虚假广告宣传,使不少患者上当受骗。
鼓励民营医院加快发展,对打破国有医院的行业垄断局面,推进医疗市场充分竞争,满足更多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医疗服务是特殊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其质量和诚信的要求极高极严,仅靠市场机制不可能解决资源配置中的所有问题。
民营医院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企业化运作方式经营本无可厚非,但是,为了确保它在经营过程中恪守医德,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生命安全,有关部门应引导其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在市场化运作中切实履行好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严格监督和规范其经营行为。
民营医院作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应该有两个层面的监管,一是与普通企业一样,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管;二是作为一家医院,还应该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管。但有记者在采访新兴医院时发现,“双层监管”变成了“都不管”。如在广告管理上,当地卫生部门说,他们只负责初级资格审批,而工商部门也在一段时期内对其听之任之,仿佛审批以后,只要证照齐全就万事大吉。正是由于监管的真空,很多患者在花费巨额医疗费后却不见任何效果;花了大量血汗钱,买来的却是痛苦。而当患者权益受损后,除了气愤,没有办法去和医院理论,甚至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去投诉。
加强民营医院的监管,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医疗市场的准入和执业资格管理,加强对民营医院医疗质量、收费、广告等的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民营医疗机构,除公开曝光外,应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以清除“害群之马”,使民营医院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