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8月26日电记者梁等培报道:8月13日,本网刊登了题目为《究竟是什么使烧伤民工命丧黄泉》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事件的发生,引起了青海省卫生厅的高度重视,对造成此事件的“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作出了处理决定,同时,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做出处理。
近日,记者了解到,经省卫生厅调查核实,8月8日发生在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烧伤病人死亡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个别医务人员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违反首诊负责制,违反职业道德的严重事件,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形象,省卫生厅对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做出了处理:
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医附院在一月(8月22日至9月22日)内,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间由省卫生厅、青海医学院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青医附院,督促、检查、指导整改工作。
二、扣除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15%—20%的年薪。
三、撤消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烧伤科“青海省医学特色专科”的称号。
四、青海医学院应根据工作实际设立医院管理机构,以加强对附属医院的管理工作。
8月17日,青海医学院附属医院对烧伤科“8.8”医疗事件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理决定。对主治医师张毅平和副主任医师晁生武给予勒令停职检查的处理,待对此事全面调查核实后,再做严肃处理;责令烧伤科副主任李毅向医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医院要求各值班室的电视,不管来自什么渠道,都一律拆除,若有违反,医院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医院各科室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程,严厉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