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难以抗拒的高温
播出日期:2004年8月26日
内容简介:今年夏天,广东省遭遇了几十年罕见的高温天气。6月28日,东莞市某家具厂的一名工人突然死亡,医生鉴定是高温引发的呼吸窘迫而亡。那么,这个家具厂的工作条件如何,在面对高温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呢?
6月28日,农历夏至节气刚过一周,下午5∶00,东莞市大岭山镇台升家具厂的工人就该下班了。就在这时,涂装车间传出消息,一名工人在工作时晕倒在地。大家仔细一看,晕倒的是该厂涂装车间的清洁工人南争社,晕倒前他正在车间门口打扫卫生。
南争社晕倒后,工友们立即把他抬到了医务室,后又送到了镇上的人民医院。医生给他一量体温,发现竟然达到41度,舌头在抽搐时被咬破,口腔里面全部都是血。半个多小时后,南争社因为抢救无效死在了急救室。医生初步诊断南争社的死亡原因是高热以后发生的呼吸窘迫综合症。
南争社今年31岁,刚来这个工厂工作只有4个月,正当壮年的他怎么会突然死亡了呢?
南争社的许多工友和知道这件事的当地民工都认为他是在工厂被热死的。那么,南争社所在的这家工厂的工作环境是怎样的?他究竟是不是被热死在车间里了呢?在南争社去世10天后,记者来到了他生前所在的家具厂。这个工厂共有3千多个工人,主要集中在四五个车间,南争社所在的是涂装车间,也就是家具的喷漆、包装车间。
走进涂装车间,记者并没有感到多么的闷热,我们随身带来的温度计显示的是31度。工厂负责人给我们介绍了防暑降温的一些情况。他说由于车间有喷漆等生产流程不能封闭装空调,但是车间装有风扇和排气扇,而且还24小时为工人准备了足够的凉茶和饮用水。这位负责人还带我们来到了设在工厂生活区的凉茶房和桶装水存放处,告诉我们每天早上8∶00到9∶00第一批工人来领水,下午1∶00到2∶00第二批工人来领水。
在每个车间,记者看到了成排的风扇在忙碌不停地转着,而每个车间也都有至少两台冷热饮水机。看来,工厂在这方面做的应该还是很到位的。而且,厂方负责人还说当车间的温度超过一定的标准时,他们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现场温度38度以上,他们就会停工下班,到目前为止这样的情况已经有了五、六次了。
既然厂里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得这么充分,南争社是不是被热死的呢?厂方负责人称,南争社晕倒前曾经患有感冒,但是由于没有厂医务室和医院的就医记录,这个说法他也不太确切。那么,工友们怎么会认为南争社是被热死的?东莞的天气当时究竟有多热呢?
记者来到东莞市气象局,气象局显示的记录是从6月29日开始,东莞的最高气温就超过了36度,30日和7月1日都达到了38度。气象台技术人员告诉我们,今年夏天的气温是东莞市40年来历史纪录上最高的一次。而据广东省气象局透露,以前广东6月份气温超过35度的情况就很少见,今年从6月中旬起广东各地的气温就纷纷上升到了35到39度。人体在这样的高温下,各项生理机能都会产生不适。
南争社死亡当天,东莞的最高气温就达到了36度,家具厂负责人说,实际上各车间里面的温度比外界要高出4度。那么,按照广东省气象局的记录,从6月26日起,各地的气温就上升到了35到39度,这家工厂车间的温度就应该可以达到39到43度了。按照厂方的说法,车间温度超过38度就要收工,那么从6月26日起到7月中上旬,工厂天天都该有收工的情况发生,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工人们反映说,6月28日南争社死亡前,工厂根本没有因为高温停工过,甚至每天晚上和休息日还要加班。南争社死后的第三天车间才停工过一次,根本没有厂领导说的那样有五六次。在厂里采访时,记者也没有见到厂方所说的那五六次停工的记录。工人们说,那一段时间,他们天天在车间里大汗淋漓地工作,浑身上下都热出了痱子。
虽然十多天过去了,工人们仍旧清楚地记得那一段高温时的情况,既然没有停工休息,厂方前面所说的降温防暑措施是不是可以缓解一下这恶劣的状况呢?对此,工人们又反映,实际上这些电风扇根本没有投入使用,甚至员工擅自开还要罚款。当南争社死亡一个礼拜之后,厂房才准备了凉茶,冷热饮水机也是最近这几天安装的。工人们说,知道记者要去车间拍摄,厂方才把车间的风扇打开了,其中有一部分风扇还是新装上去的。
看来,在南争社死亡之前工人们是没有享受到这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的。就在我们的采访即将结束时,听说厂方已经与南争社的家属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各项费用10万元。记者闻讯赶来见到了正准备返回陕西的南争社的亲属。南争社家人说,既然人已经死亡,他们也不想继续深究了。
从死者家属的语气中,我们感到这是一种无奈的结局。在东莞市大岭山镇,记者了解到,除了死者南争社之外,至少还有十名各企业的员工在车间中暑晕倒被送往当地的医院。所幸的是其他几人经过医院的抢救,并没有发生生命危险。
而与南争社同样不幸的还有深圳市宝安区百利来丝印厂的女工王桂荣。这是一家生产陶瓷器皿的工厂。王桂荣是三楼包装车间的一名工人。7月3日凌晨,王桂荣因为高热不下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那么王桂荣所在的车间工作状况是怎样的呢?记者决定去感受一下。
7月13日的下午5∶00,温度计上显示王桂荣所在车间里的温度为34度。在此之前,记者通过电话查询了解到,深圳当天的气温最高才只有33度,下午5点钟的气温已经是在30度之下了,而这家工厂车间里的温度却还是34度。在这样一个环境中,记者呆了还不到5分钟就已经是满头大汗。同来车间拍摄的一位其它栏目的摄像师早已是汗流浃背。
那么正在工作的满脸是汗的工人是什么感受呢?记者询问一名女工是否觉得很热,她犹豫了一下,说现在开着风扇,并没觉得特别热。这位工人似乎不愿意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但她满脸的汗水已经告诉我们答案了。
那么,7月2日王桂荣死亡前后,车间工作环境又是怎样呢?记者在厂区外找到了该厂的工人,她回忆到王桂荣死亡前几天,正是深圳市气温最高的时候,工厂由于要赶一批活,已经有好多天连续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了,即使在那种情况下,车间里仅有的两台风扇也是关着的。正是在这样一个工作环境中,王桂荣高烧然后死亡,但对于她的死因是不是由中暑直接造成,厂方仍由疑义。现在,死者家属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做工伤鉴定。
主持人:咱们法律当中,有没有规定,比如气温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数值,或者是工作环境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就可以不用工作?
常凯:如果要追诉起来,44年前,曾经有过一个规定叫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规定》,但是一直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律政策。我们知道温度达到了37左右的时候,对人的身体健康就会有所影响,对于这种状况,很多企业都是根据实际状况,来自己决定是不是需要停工,是不是可以继续坚持工作。
主持人:从刚才片子当中的情况,您认为工厂为什么,有电扇,有排风扇,也有能力装饮水机,但是在出事之前,他却没有做好防暑降温?
常凯:出现这种情况表明企业对工人的权益过于忽视。我们的企业过渡追求利润,追求剩余价值,不惜降低成本,从而牺牲劳动力。
主持人:刚才我们的记者调查的时候,企业的负责人说当时南征涉本身就患有一些感冒,所以他的死亡和车间温度过高,导致中暑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常凯:我觉得企业负责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尽管我们现在对企业车间的问题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工人是否在这样一种环境中导致身体的伤兵,甚至导致死亡是可以鉴定的。比如中暑,一般的医生都可以诊断出来。感冒而导致死亡最直接的原因是非常闷热的工作环境,非常高的气温,非常繁重的体力劳动,导致工人身体无法接受。对于这个问题,从工人应该根据自己在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造成自身这种严重后果,要求工伤补偿或赔偿。
主持人:那目前咱们国家关于工伤的相关规定当中,什么样的条件的受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常凯:工伤和直接的或者简单的讲,就是工作场所,由于工厂的原因,由于工作的设备,或者由于操作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伤亡都是属于工伤。
主持人:如果说仅仅是一家工厂出现了一个南征涉事件,那么我觉得可还有偶然的时间,但是现在我们看到,在东馆这么大面积的工人中暑并且死亡的人数还不是一个,这是不是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常凯: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需要实现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政府,立法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工会甚至工人,大家一定不能仅仅当成一个个别的事件,要当成一个稳定社会经济关系和稳定劳动关系看待,才有可能有效力。
主持人:您觉得对于工厂来讲,目前在面对高温的时候,应该采取一些什么样的具体措施呢?
常凯:防暑降温从技术要求非常简单,可以打开电扇,增加饮料,增强通风等等都可以。
主持人:我曾经听说,广东等地,目前出现了民工慌。也就是由于一些伤害民工权益的事情发生之后,很多人不敢去那个地方打工的,您觉得是不是也会最后导致这样一个恶性循环。
常凯:民工慌这个问题的原因更加复杂一点,涉及到政策,涉及到农业政策的调整,涉及到当前的劳资关系状况,及其工人收入待遇等等。但是最重要的一点表现了工人在劳资关系当中,用脚投票这样一种现象。用脚投票就是工人没有力量积极地去争取自己的权益,他只能采取一种消极的办法,就是工人自发的口口相传,比如那个企业对工人特别不好,那个地方的工人待遇特别低。渐渐地工人会有自己的选择。
主持人:我们也知道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社会问题,那么在目前社会机制还没有完全完善之前,还会有这种侵害牢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发生,那么像本案当中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作为工人来讲,他能够通过一个什么样的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
常凯:那么出现了我们刚才电视屏幕上出现的这个情况以后,其实工人的话,应该通过劳动检查部门,和工伤鉴定部门的话,来主张自己的这种权利。首先鉴定是不是工伤,如果是工伤导致的。如果是由于工伤所导致的,他应该要求赔偿,或者补偿,或者社会保险享受。他要求赔偿、补偿。
主持人:说到这个高温其实我有特别深刻的体会,因为我武汉人,武汉是全国有名的大火炉。我不知道法律里面有没有规定,一个车间温度到了多高,工作环境恶劣到什么程度,他就可以停止工作。
常凯:我们的法律目前对于多高的问题下,可以停止工作,并没有具体的工作,但是各地都有一些惯例的一些做法,一般来说超过人的气温以后,就要考虑是不是要调整工作时间,工作环境。根据气象部门的规定,在南方来要超过37度以上或者38度左右,就已经达到了对人体会产生伤害的这样一种气温,应该加强考虑劳动者的保护。不过在《安全生产法》,在《劳动法》,在《工会法》中对于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保护还有规定的,具体实施主要是靠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自己企业的措施。
主持人:看完整个节目,我们似乎感觉它就是高温热的祸,是季节带来的一个特殊的原因。但实际上我们分析完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个人是否在劳动过程被尊重的问题。如果说每一个企业,我们政策间监管部门,保证我们的劳动者本人,都能够意识到,劳工过程中最宝贵的财富,实际上不是劳动获得利润,而是劳动者本人的话,这样的事以后就不会再发生了。好了,感谢您关注本期《今日说法》,也感谢您来到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明天同一时间《今日说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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